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3.“脚像熊的脚”表示充满源于被阅读却不理解的圣言字义的谬误。“脚”表示属世层,也就是终端,“豹”所指的这异端就在这属世层上持续存在,可以说行走,这是圣言的字义;“熊”表示那些阅读圣言却不理解的人,他们由此而有谬误。“熊”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在灵界所看到的熊,以及那里一些身穿熊皮的人向我清楚显明,他们都读圣言,却看不到其中的任何教义真理,还确认其中的真理表象,他们由此而有谬误。在灵界会看到熊,既有有害的熊,也有无害的熊,有些熊是白色的;但它们是通过熊头来区分的;无害的熊有像牛犊或绵羊那样的头。在以下经文中,“熊”就具有这种含义;耶利米哀歌:
他颠覆我的大道,像熊埋伏等着我,又像狮子在隐密处,他使我转离正路,使我荒凉。(耶利米哀歌3:9-11)
以西结书:
我遇见他们必像丢崽子的熊,在那里我必像巨狮吞吃他们,田野的野兽必撕裂他们。(何西阿书13:8)
以赛亚书:
牛犊与少壮狮子一起躺卧,母牛必与熊同食。(以赛亚书11:6, 7)
但以理书:
从海中上来的第二只兽像熊,有三根肋骨在它口内牙齿间。(但以理书7:5)
大卫揪着胡子所打死的狮子和熊(撒母耳记上17:34-37),以及撒母耳记下(17:8)中的熊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这些地方提到“狮子和熊”,是因为“狮子”表示摧毁圣言真理的虚假,“熊”表示谬误,这些谬误也会摧毁它们,但程度没有那么大。因此,在阿摩司书,经上说:
耶和华的日子是黑暗没有光明的日子,就像人躲避了狮子,却遇见了熊。(阿摩司书5:18, 19)。
在列王纪下,我们读到:
以利沙被童子讥笑,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于是有两只母熊从森林中出来,撕碎了四十二个童子。(列王纪下2:23, 24)
这种事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AR 298节);“秃头”表示没有字义的圣言,因而什么都不是(AR 47节);数字“四十二”表示亵渎(AR 583节);“熊”表示确实读了,但不理解的圣言字义。
69.由于宗教构成一个人的至内层,其余的一切都从这至内层发出,还由于穆罕默德在他们的头脑里与宗教紧密相连,所以总有一个穆罕默德被置于他们的视线中。他被安置在基督徒的中心地带之下,以便他们把脸转向东方,因为主在东方之上。他不是写《可兰经》的那个穆罕默德本人,而是占据他位置的另一个人;而且并非总是同一个人,他会更换。有一次是来自萨克森的一个人,他曾被阿尔及利亚人俘虏并成为一名伊斯兰教徒。他原是基督徒,故被激励在他们面前谈论主,告诉他们,耶稣不像他们在世上所信的那样是约瑟的儿子,而是神自己的儿子。通过这种方式,他将以下观念灌输给他们:主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与父为一。继这个穆罕默德之后,其他人又被激励作出同样的声明。结果,他们当中的许多人逐渐接受了关于主的真正基督信仰。那些接受的人被带到更靠近东方的一个社群,在那里被允许与天堂交流;后来他们被提入天堂。在这个穆罕默德所住的地方会看见像是火把发出的一团火,这是一个标志,好让人们知道他在那里;但只有伊斯兰教徒看见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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