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3.“脚像熊的脚”表示充满源于被阅读却不理解的圣言字义的谬误。“脚”表示属世层,也就是终端,“豹”所指的这异端就在这属世层上持续存在,可以说行走,这是圣言的字义;“熊”表示那些阅读圣言却不理解的人,他们由此而有谬误。“熊”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在灵界所看到的熊,以及那里一些身穿熊皮的人向我清楚显明,他们都读圣言,却看不到其中的任何教义真理,还确认其中的真理表象,他们由此而有谬误。在灵界会看到熊,既有有害的熊,也有无害的熊,有些熊是白色的;但它们是通过熊头来区分的;无害的熊有像牛犊或绵羊那样的头。在以下经文中,“熊”就具有这种含义;耶利米哀歌:
他颠覆我的大道,像熊埋伏等着我,又像狮子在隐密处,他使我转离正路,使我荒凉。(耶利米哀歌3:9-11)
以西结书:
我遇见他们必像丢崽子的熊,在那里我必像巨狮吞吃他们,田野的野兽必撕裂他们。(何西阿书13:8)
以赛亚书:
牛犊与少壮狮子一起躺卧,母牛必与熊同食。(以赛亚书11:6, 7)
但以理书:
从海中上来的第二只兽像熊,有三根肋骨在它口内牙齿间。(但以理书7:5)
大卫揪着胡子所打死的狮子和熊(撒母耳记上17:34-37),以及撒母耳记下(17:8)中的熊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这些地方提到“狮子和熊”,是因为“狮子”表示摧毁圣言真理的虚假,“熊”表示谬误,这些谬误也会摧毁它们,但程度没有那么大。因此,在阿摩司书,经上说:
耶和华的日子是黑暗没有光明的日子,就像人躲避了狮子,却遇见了熊。(阿摩司书5:18, 19)。
在列王纪下,我们读到:
以利沙被童子讥笑,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于是有两只母熊从森林中出来,撕碎了四十二个童子。(列王纪下2:23, 24)
这种事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AR 298节);“秃头”表示没有字义的圣言,因而什么都不是(AR 47节);数字“四十二”表示亵渎(AR 583节);“熊”表示确实读了,但不理解的圣言字义。
181.由于爱与智慧有层级之分,所以热与光也有层级之分。我们所说的热与光是指属灵之热与光,就是天使在天堂所拥有的那种,以及就其心智内层而言世人所拥有的那种。因为世人拥有和天使一样的爱之热和智慧之光。在天堂,情况是这样:天使所拥有的爱之性质和量决定了他们所体验的热之性质和量。他们的光同样取决于他们的智慧。原因在于,他们里面的爱在热里面,智慧在光里面,如前所示。世人也一样,不同之处在于:天使能感受到那热,也能看见那光,而世人却不能,因为世人活在属世的热与光中。只要活在属世的热与光中,他们就感受不到属灵之热,除非通过某种爱的享受,也看不见属灵之光,除非通过对真理的觉知。由于只要活在属世的热与光中,人根本就意识不到他里面的属灵之热与光,还由于这方面的知识只能通过灵界经历得知,所以我们在此必须详细说说天使及其天堂所拥有的热与光。关于该主题的启示只能从此处,而不能从别处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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