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3.“脚像熊的脚”表示充满源于被阅读却不理解的圣言字义的谬误。“脚”表示属世层,也就是终端,“豹”所指的这异端就在这属世层上持续存在,可以说行走,这是圣言的字义;“熊”表示那些阅读圣言却不理解的人,他们由此而有谬误。“熊”表示这些人,这一点从在灵界所看到的熊,以及那里一些身穿熊皮的人向我清楚显明,他们都读圣言,却看不到其中的任何教义真理,还确认其中的真理表象,他们由此而有谬误。在灵界会看到熊,既有有害的熊,也有无害的熊,有些熊是白色的;但它们是通过熊头来区分的;无害的熊有像牛犊或绵羊那样的头。在以下经文中,“熊”就具有这种含义;耶利米哀歌:
他颠覆我的大道,像熊埋伏等着我,又像狮子在隐密处,他使我转离正路,使我荒凉。(耶利米哀歌3:9-11)
以西结书:
我遇见他们必像丢崽子的熊,在那里我必像巨狮吞吃他们,田野的野兽必撕裂他们。(何西阿书13:8)
以赛亚书:
牛犊与少壮狮子一起躺卧,母牛必与熊同食。(以赛亚书11:6, 7)
但以理书:
从海中上来的第二只兽像熊,有三根肋骨在它口内牙齿间。(但以理书7:5)
大卫揪着胡子所打死的狮子和熊(撒母耳记上17:34-37),以及撒母耳记下(17:8)中的熊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这些地方提到“狮子和熊”,是因为“狮子”表示摧毁圣言真理的虚假,“熊”表示谬误,这些谬误也会摧毁它们,但程度没有那么大。因此,在阿摩司书,经上说:
耶和华的日子是黑暗没有光明的日子,就像人躲避了狮子,却遇见了熊。(阿摩司书5:18, 19)。
在列王纪下,我们读到:
以利沙被童子讥笑,他们称以利沙为秃头;于是有两只母熊从森林中出来,撕碎了四十二个童子。(列王纪下2:23, 24)
这种事之所以发生,是因为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AR 298节);“秃头”表示没有字义的圣言,因而什么都不是(AR 47节);数字“四十二”表示亵渎(AR 583节);“熊”表示确实读了,但不理解的圣言字义。
114.主不仅在天堂,而且就是天堂本身。因为构成天使的是爱与智慧,这两者属于天使里面的主;由此可推知,主就是天堂。因为天使之为天使,不是凭他们的自我;他们的自我和世人的一样,也是邪恶。一位天使的自我之所以是邪恶,是因为所有天使都曾为人,这种自我是天使与生俱来的。它只是被移走,并且它被移走到何等程度,天使就在何等程度上将爱与智慧,也就是主接入自己里面。只要稍稍提升自己的理解力,谁都能看出,主能住在天使里面,但只能住在祂的东西里面,也就是住在祂自己的固有本性,即爱与智慧里面,根本不可能住在天使的自我,也就是邪恶里面。正因如此,邪恶被移走到何等程度,主就在何等程度上住在他们里面,他们便在何等程度上成为天使。天堂天使的品质就是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当神性存在于天使里面时,这神性就被称为天使的。由此明显可知,天使之为天使是凭主,而不是凭他们自己。因此,这也适用于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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