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2.启13:2.“我所看见的兽就像豹”表示一种因源于被歪曲的圣言真理而对教会具有毁灭性的异端。“兽”(或牲畜)一般表示情感方面的人(AR 567节);“豹”表示对歪曲圣言真理的情感或欲望;它因是猛兽,并杀死无害的动物,所以也表示一种对教会具有毁灭性的异端。“豹”表示被歪曲的圣言真理,这是由于它身上的黑色和白色的斑点,因为黑点表示虚假,黑点当中的白点表示真理。因此,它因是一只凶猛而残暴的野兽而表示被歪曲、因而被摧毁的圣言真理。以下经文中的“豹”就具有这种含义;耶利米书:
古实人岂能改变皮肤呢?豹岂能改变斑点呢?那么你们这被教导行恶的,也能行善了。(耶利米书13:23)
又:
从森林中出来的狮子击杀大人物,田野的豺狼必毁灭他们,豹子正窥伺他们的诸城,凡出来的人必被撕碎,因为他们的背道变强。(耶利米书5:6)
“豹子正窥伺他们的诸城”是指窥伺教义真理。“城”是指教义(AR 194节)。何西阿书:
他们忘记了我,因此,我向他们如狮子,又如豹子在道旁窥伺他们。(何西阿书13:6-7)
“道(路)”也表示真理(AR 176节)。以赛亚书:
豺狼必与绵羊羔同住,豹子与山羊羔同卧。(以赛亚书11:6)
此处论述的是将要到来的主的国度;“山羊羔”表示教会的真正真理,“豹子”表示被歪曲的这些真理。但以理书:
从海里上来的第三只兽像豹,它背上有四个翅膀。(但以理书7:6)
关于但以理所看见的四只兽,可参看下文(AR 574节)。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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