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1.“在他的头上有亵渎的名号”表示对主的神性人身的否认,以及不是取自圣言,而是由自我聪明孵化出来的教会教义。“七头”表示由纯粹的虚假产生的疯狂,如前所述(AR 538节);当否认主人性中的神性时,以及当不从圣言中提取教会的教义,而是从自我聪明中孵化它时,这种疯狂就说亵渎的话。关于第一点,即:否认主人性中的神性就是亵渎,原因在于,否认它的人反对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以亚他那修命名的信经,该信经明确地说:在耶稣基督里面,神与人,也就是神性与人性,不是二,乃为一,他们是一个位格,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因此,那些否认主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离苏西尼派和阿里乌派不远了,尤其当他们只将主的人性视为另一个人的人性,根本不视为祂来自永恒的神性时。
关于第二点,即:不从圣言中提取教会的教义,而是从自我聪明中孵化它,就是亵渎;原因在于,教会来自圣言,其品质取决于对圣言的理解,如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所看到的。而唯独信仰,也就是没有律法作为的信仰使人称义并得救的教义,不是源于圣言,而是源于被错误理解的保罗的一句话(罗马书3:28; 参看AR 417节);教义的一切虚假都只源于自我聪明。在圣言中,还有什么比避恶行善更普遍地被教导的呢?还有什么比当爱神爱邻更明显的呢?谁看不出,没有人能爱邻舍,除非他照律法的作为生活,不爱邻舍的人也不爱神?事实上,在对邻之爱中,主与人结合,并人与主结合,也就是说,主与人一起在这爱中。什么叫爱邻,不就是按十诫的要求(罗马书13:8-11)不向他行恶吗?人不愿意向邻舍行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愿意向邻舍行善;由此明显可知,将这律法的作为排除在救赎之外,就是亵渎,如那些将唯信,即与善行分离之信当成得救之信的人所行的。“亵渎”(马太福音12:31, 32; 启示录17:3; 以赛亚书37:6, 7, 23, 24)是指否认主的神性,如苏西尼派所行的,也是指否认圣言;事实上,那些如此否认主的神性之人不能进入天堂,因为主的神性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否认圣言的人就否认了宗教的一切。
895.“和耶稣信仰”表示主对真理的植入和对祂的承认。这从“耶稣信仰”的含义清楚可知,“耶稣信仰”是指主对真理的植入(参看AE 813节)。它之所以还表示对主的承认,是因为真理无法被植入,除非主被承认,也就是说,祂的人身是神性,祂是天地之神。要知道,真理和信仰在本质上是一,因为信仰必须属于真理,真理必须属于信仰。因此,古人不谈论信,取而代之的是谈论真理;而当今的人却谈论信,而不是真理。原因在于,古人宣称,除了他们所看到为真实的东西,因而他们以理解力所明白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是可以相信的。而当今的人却声称,要相信一件事,即便他们没有看到它,或以理解力来明白它。这清楚表明,古时的信与当今的信之间的不同,就像被看到的东西与没有被看到的东西之间的不同;而事实上,被看到或被理解力明白的真理本身不应被称为信,只有没有被看到,或没有被理解力明白的东西才被称为信。这就是为何高层天堂的天使甚至不愿提及信,因为他们出于对良善的爱和来自主而在他们里面的真理之光看到真理;他们说,相信任何一个说必须信这个或那个,尽管理解力并不明白的人是愚蠢的,因为这就是认为一件事就是如此,无论它是真的还是假的;相信虚假是有害的。此外,被相信,却没有被看到的东西只进入记忆,因而不能归给他,或被他采用。
由此可推知,最好不要使用“信”这个词,代之以“真理”一词。然而,被相信,却没有被看到的东西可称为信,尽管这种信只是知识(或科学)。不过,一旦一个人变得属灵(当他那与天堂交流的内在被打开时,他就变得属灵),那么被称为信的知识或科学就变成真理,因为这时,它凭天堂之光被看到了。要知道,所有天使和所有善灵看天堂的真理,就像肉眼看世上的物体一样;因为天堂的物体对那些属灵的人来说,就是真理。原因在于,他们的理解力就是他们的属灵视觉。之所以应该用真理这个词来取代信,是因为一切聪明和一切智慧都通过真理存在,而一切无知,也就是在属灵事物上的无知,都通过信存在,尤其通过分离之信存在。因此,当高层天堂的天使听见有人提到信时,他们就会转身离开。原因在于,他们的心智厌恶那些声称理解力应当服从信仰的人所思想的东西;并且看不到真理就等于熄灭了这些天使所在并在他们里面的天堂之光。此外,他们感到惊讶的是,有些人竟相信,理解的信,或理智的信不是属灵之信;事实上,这种信是真理;而不理解的信是历史的信,因为它来自另一个人,就本身而言,这种信只是知识(或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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