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71

571.“在他的头上

571.“在他的头上有亵渎的名号”表示对主的神性人身的否认,以及不是取自圣言,而是由自我聪明孵化出来的教会教义。“七头”表示由纯粹的虚假产生的疯狂,如前所述(AR 538节);当否认主人性中的神性时,以及当不从圣言中提取教会的教义,而是从自我聪明中孵化它时,这种疯狂就说亵渎的话。关于第一点,即:否认主人性中的神性就是亵渎,原因在于,否认它的人反对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以亚他那修命名的信经,该信经明确地说:在耶稣基督里面,神与人,也就是神性与人性,不是二,乃为一,他们是一个位格,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因此,那些否认主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离苏西尼派和阿里乌派不远了,尤其当他们只将主的人性视为另一个人的人性,根本不视为祂来自永恒的神性时。
关于第二点,即:不从圣言中提取教会的教义,而是从自我聪明中孵化它,就是亵渎;原因在于,教会来自圣言,其品质取决于对圣言的理解,如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所看到的。而唯独信仰,也就是没有律法作为的信仰使人称义并得救的教义,不是源于圣言,而是源于被错误理解的保罗的一句话(罗马书3:28; 参看AR 417节);教义的一切虚假都只源于自我聪明。在圣言中,还有什么比避恶行善更普遍地被教导的呢?还有什么比当爱神爱邻更明显的呢?谁看不出,没有人能爱邻舍,除非他照律法的作为生活,不爱邻舍的人也不爱神?事实上,在对邻之爱中,主与人结合,并人与主结合,也就是说,主与人一起在这爱中。什么叫爱邻,不就是按十诫的要求(罗马书13:8-11)不向他行恶吗?人不愿意向邻舍行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愿意向邻舍行善;由此明显可知,将这律法的作为排除在救赎之外,就是亵渎,如那些将唯信,即与善行分离之信当成得救之信的人所行的。“亵渎”(马太福音12:31, 32; 启示录17:3; 以赛亚书37:6, 7, 23, 24)是指否认主的神性,如苏西尼派所行的,也是指否认圣言;事实上,那些如此否认主的神性之人不能进入天堂,因为主的神性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否认圣言的人就否认了宗教的一切。

最后的审判(续) #14

14.在我早先《最后

三、对新教徒的最后审判

14.在我早先《最后的审判》一书(53–64节)中,我论述了对巴比伦所表示的那些人的审判,也提供了关于对伊斯兰教徒(50–51节)和外邦人或异教徒的审判的一些信息,但没有论述对新教徒的审判,只是提到他们在中心,在那里按国籍排列(48节),天主教徒在他们周围,伊斯兰教徒在天主教徒周围,而外邦人或异教徒和各个宗教的人则在伊斯兰教徒周围。新教徒之所以占据核心或中心区域,是因为他们阅读圣言,敬拜主,因而享有最大光明。从显为太阳的主(主本质上是神性之爱)发出的属灵之光朝各个方向照射,甚至光照最外围的人,打开他们理解诸如他们的宗教能使他们接受的那类真理的能力。属灵之光本质上是神性智慧,它进入人的理解力,直到这种程度:他过去所获得的知识给予他一种感知它的能力。它不像世间的光那样穿越空间,而是穿越我们对真理的情感和感知。所以它在一瞬间抵达天堂的尽头。正是由于经历了这些阶段,所以才产生了灵界的表面空间或距离。关于这个主题的详情,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104-1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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