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71.“在他的头上有亵渎的名号”表示对主的神性人身的否认,以及不是取自圣言,而是由自我聪明孵化出来的教会教义。“七头”表示由纯粹的虚假产生的疯狂,如前所述(AR 538节);当否认主人性中的神性时,以及当不从圣言中提取教会的教义,而是从自我聪明中孵化它时,这种疯狂就说亵渎的话。关于第一点,即:否认主人性中的神性就是亵渎,原因在于,否认它的人反对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以亚他那修命名的信经,该信经明确地说:在耶稣基督里面,神与人,也就是神性与人性,不是二,乃为一,他们是一个位格,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因此,那些否认主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离苏西尼派和阿里乌派不远了,尤其当他们只将主的人性视为另一个人的人性,根本不视为祂来自永恒的神性时。
关于第二点,即:不从圣言中提取教会的教义,而是从自我聪明中孵化它,就是亵渎;原因在于,教会来自圣言,其品质取决于对圣言的理解,如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76-79节)所看到的。而唯独信仰,也就是没有律法作为的信仰使人称义并得救的教义,不是源于圣言,而是源于被错误理解的保罗的一句话(罗马书3:28; 参看AR 417节);教义的一切虚假都只源于自我聪明。在圣言中,还有什么比避恶行善更普遍地被教导的呢?还有什么比当爱神爱邻更明显的呢?谁看不出,没有人能爱邻舍,除非他照律法的作为生活,不爱邻舍的人也不爱神?事实上,在对邻之爱中,主与人结合,并人与主结合,也就是说,主与人一起在这爱中。什么叫爱邻,不就是按十诫的要求(罗马书13:8-11)不向他行恶吗?人不愿意向邻舍行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愿意向邻舍行善;由此明显可知,将这律法的作为排除在救赎之外,就是亵渎,如那些将唯信,即与善行分离之信当成得救之信的人所行的。“亵渎”(马太福音12:31, 32; 启示录17:3; 以赛亚书37:6, 7, 23, 24)是指否认主的神性,如苏西尼派所行的,也是指否认圣言;事实上,那些如此否认主的神性之人不能进入天堂,因为主的神性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否认圣言的人就否认了宗教的一切。
SS3.但属世人无法被这一切说服相信,圣言就是包含神性智慧和神性生命的神性真理本身。因为他们按圣言的风格来评判它,在其中看不见智慧或生命。然而,圣言的风格是神性风格本身,其它风格看上去无论怎样崇高和卓越,都无法与之相比;因为这就像黑暗与光明相比。圣言的风格具有这种性质:每句话,每个词,有些地方甚至文字本身都有某种神圣事物在里面。这就是为何圣言将人与主结合起来,并打开天堂。
有两样事物从主发出: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或也可说,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因为神性良善来自祂的神性之爱,神性真理来自祂的神性智慧。圣言本质上就是这两者;由于如前所述,圣言将人与主结合起来,并打开天堂,故可推知,圣言以爱之良善和智慧之真理充满那些从主,而不是单从自己阅读它的人。它以爱之良善充满他的意愿,以智慧之真理充满他的理解力。人以这种方式通过圣言获得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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