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65a.启12:17.“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表示在那些因支持主里面神性与人性合一的奥秘,以及支持唯信称义的确认而自以为智慧的人身上所点燃的对那些只承认主是天地之神,十诫是生活的律法之人的仇恨;龙的追随者攻击新信徒,意图迷惑他们。这一切都包含在这几句话中,因为它们是按顺序或系列由前文产生的,在那里,经上说“地却帮助妇人,开口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这句话表示他们源于虚假的推理都化为乌有(AR 564节);因此,他们摧毁新教会的努力是徒劳的。所以“龙向妇人发怒”表示对教会的仇恨被点燃,报复它的渴望沸腾起来,或说对教会的报复气息;“龙的愤怒”表示仇恨(AR 558节);“去争战”表示用源于虚假的推理来接近和攻击,或攻击和控告(AR 500节);“她其余的种,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是指接受关于主和十诫的教义的新来者;至于何为“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可参看前文(AR 6, 490节)。
“龙”在此之所以是指那些因支持主的神性与人性合一奥秘的确认而自以为智慧的人,是因为这些人以自己的智慧为骄傲,知道如何去推理;从骄傲发出仇恨,从仇恨发出对那些不这样认为之人的愤怒和报复。这神秘的合一,也被称为“位格合一”,是指他们对在主的人性里面,如同在另一个人里面的神性的流注和运作的捏造;殊不知,根据整个基督教界所接受、以亚他那修命名的教义,神与人,或主里面的神性与人性不是两个位格,而是像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的一个位格。但在此引用他们对这“神秘合一”的捏造是毫无意义的,因为它们很荒谬。
“妇人的种”在此是指那些属于新教会,处于其教义真理的人,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中的“种”的含义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他们的种必在外邦人中被认识,他们的后裔在众民中间也是如此,凡看见他们的,必承认他们是耶和华赐福的种。(以赛亚书61:9)
又:
他们都是蒙耶和华赐福的种。(以赛亚书65:23)
又:
我所要造的新天新地,怎样在我面前站立,你们的种也必照样站立。(以赛亚书66:22)
诗篇:
侍奉主的种必被数点归祂,传与世代。(诗篇22:30)
创世记:
我要把敌意放在你和女人,你的种和女人的种之间。(创世记3:15)
玛拉基书:
有一个寻求神之种的人吗?(玛拉基书2:15)
耶利米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把人的种播种在以色列家和犹大家。(耶利米书31:27)
以赛亚书:
你若使他的灵魂为赎愆祭,他必看见种。(以赛亚书53:10)
又:
不要怕,因我与你同在,我必从东方带来你的种。(以赛亚书43:5, 6)
又:
你要向右向左突破,你的种必得外邦人为业。(以赛亚书54:3)
耶利米书:
我栽你是上等的葡萄树,是真理的种子;你怎么向我变为外邦葡萄树的枝子了呢?(耶利米书2:21)
诗篇:
你必从地上灭绝他们的果子,从人子中灭绝他们的种。(诗篇21:10)
马太福音:
种子就是天国之子。(马太福音13:38)
“以色列的种”所表相同,因为“以色列”是指教会(以赛亚书41:8, 9; 耶利米书23:8; 31:35, 36);“大卫的种”也所表相同,因为“大卫”是指主(耶利米书30:9, 10; 33:22, 25, 26; 诗篇8:3, 4, 29);“田间的种子”同样所表相同,因为“田”在许多地方表示教会。但“恶人的种”(以赛亚书1:4; 14:20; 57:3, 4)和“蛇的种”(创世记3:15)表示对立面。
565b.启12:18.“我就站在海边的沙上”表示他现在属灵-属世的状态,就像那些在第一层或最低层天堂的人所具有的状态。“海边的沙”表示这种状态,因为“海”表示教会的外在。这种状态被称为属灵-属世的,就像那些在第一层或最低层天堂的人所具有的状态。之前在天上,约翰是在上面,在那里看见“龙”,看见他与米迦勒争战,然后被摔下去,又逼迫那妇人。但现在,当“龙”被摔下去,并在下文继续被论述时,约翰在灵里被送下来,以便看到涉及那“龙”在天堂之下的更多事,并把它们描述出来。在这种状态下,他看见两个“兽”上来,一个从“海”里上来,一个从“地”里上来。他无法从天上看到这些东西,因为没有任何天使被赐予从天上看低层区域的权利,但他若想看,可以下去。要知道,在灵界,地方对应于状态;因为任何人都只能在他的生命状态所在的地方;由于现在约翰站在“海边的沙上”,所以可推知,现在他的状态是属灵-属世的。
1116.“用她调和的杯加倍调给她”表示与他们对真理的亵渎成正比的大量报应。这从“杯”、“调和”和“加倍”的含义清楚可知:“杯”是指真理,在反面意义上是指虚假,因为“杯”和“酒”具有相同的含义(可参看AE 887, 1045节)。“调和”(或混杂)是指亵渎,因为将虚假与真理,或将真理与虚假混杂的人就亵渎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加倍”是指大量或很多,论及报应(对此,参看AE 1115节)。“调和”(或混杂)表示亵渎,因为它论及杯中的酒,而酒表示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虚假;当真理与虚假混杂时,亵渎就会发生(对此,参看AE 1053–1063节)。在诗篇,“调和”(或混杂、搀杂)就具有这种含义:
耶和华手里有杯,祂将酒调和,使它满了搀杂的料,又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诗篇75:8)
“耶和华手里的杯”和“酒”表示神性真理;“调和”和“搀杂”表示亵渎,因为所指的是虚假与真理的混杂;“祂倒出来,地上所有的恶人必都吸吮它的渣滓,而且喝尽”表示对亵渎的惩罚;这一切清楚表明,“调和杯”与此处启示录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正是由于这种直觉,或植入的能力,上古之人在比他们的后代更大的程度上敬拜一位人形的可见之神。此外,圣言也证明,他们视神为人;例如,亚当听见耶和华在园子里行走的声音;摩西与耶和华面对面交谈;亚伯拉罕看见耶和华在三位天使中间;罗得与其中的两位天使交谈。耶和华也向夏甲、基甸和约书亚显现为人,向但以理显现为“亘古常在者”和“人子”;同样,祂向约翰,以及其他先知显现为“在七灯台中间的人子”。他们所看见的,正是主,主自己教导了这一点,祂说:
亚伯拉罕欢欢喜喜地看见祂的日子,既看见了,就快乐。(约翰福音8:56)
又:
在亚伯拉罕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8:58)
又:
在世界存在之前,祂就存在了。(约翰福音17:5, 24)
所看见的,不是父,而是子,因为神性存在,也就是父,只能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神性人身被看见。被看见的,不是被称为父的神性存在,主也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一点:
差我来的父为我作过见证。你们任何时候都没有听见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又:
没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同在的,祂看见过父。(约翰福音6:46)
又: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见过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8)
由此清楚可知,古人没有看见过神性存在,也就是父,也不能看到;然而,它通过神性显现,也就是子被看到。
由于存在在它的显现中,就像灵魂在它的身体中,所以看见神性显现,或子的人,也看见了神性存在或父,主以这些话证明了这一点: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约翰福音14:8, 9)
这些话表明,主是神性显现,神性存在就在神性显现中;因此,神性显现就是古人所看到的神-人。从所引用的内容也可推知,在说到神有一张脸,有眼有耳,有手有脚时,圣言也必须照着字义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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