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64

564.启12:16

564.启12:16.“地却帮助妇人;那地开口吞了那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表示在组成新教会的米迦勒们所提出的理性理解的属灵真理面前,龙的追随者所产生的源于大量虚假的推理都化为乌有。“帮助妇人”的“地”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AR 285节);由于所论述的是龙的追随者所产生的源于虚假的推理,所以“地”,也就是教会,“帮助妇人”所用的方法是来自圣言的真理;“开口”表示引用这些真理;“龙从口中吐出来的河”表示源于大量虚假的推理(AR 563节);“吞”表示使它们化为乌有;米迦勒们是指新教会的人;“米迦勒”是指其中的智者,“他的使者”是指其余的人。

由于新教会弃绝这一信条,即:理解力应受到束缚,以服从信仰;取而代之的是接受这一信条:教会的真理必须被看到,以便它可以被相信(AR 224节),并且真理只能被理性地看到,所以才说:“因理性理解的真理。”凡在诸如与救赎和永生有关的那些事上关闭理解力的人,怎能被主引导,并与天堂结合呢?将被光照和教导的,不是理解力吗?被宗教封闭的理解力是什么呢?不就是幽暗吗?这种幽暗拒绝接受进行光照的光。再者,除非看到真理,否则谁能承认并持守它呢?没有被看到的真理是什么呢?不就是不被理解的话语吗?对感官肉体人来说,这样的话语通常被保留在记忆中,但对智者来说,却不能被如此保留。事实上,智者会把空洞或毫无意义的话语,也就是那些没有从理解力进入的话语,从记忆中抹去;如:一位神由三个位格组成,自永恒出生的主与生在时间中的主不是同一个,也就是说,这一位主是神,而另一位不是;还有,仁爱的生活对救赎没有任何影响,而仁爱的生活在于善行,同样在于悔改恶行。一个有智慧的人不理解这一切,因此会出于他的理性说:“在这种情况下,宗教没有任何作用。宗教不是避恶行善吗?教会的教义不是必须教导这一点,正如一个人所应当相信的,好叫他出于神做宗教的善行吗?


诠释启示录 #981

981.启16:8

981.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AE 969节);“日头”是指对神,因而对主的爱(参看AE 401, 412b, 422a, 525, 527, 708节)。“日头”之所以表示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是因为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神性之爱。在灵界,一切爱都对应于火和火焰,它因对应,所以也代表性地显现为火和火焰;因此,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在对所有在天上和世上之人的爱方面的主,在一种相互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爱。对主的爱是指对实行祂诫命的爱或情感,因而对遵守十诫的爱。因为人出于爱或情感遵守并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爱主。原因在于,它们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续:第六诫)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五条诫命,现在必须解释第六条诫命,即:不可通奸。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的快乐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的快乐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一种快乐,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那一种快乐,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地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天堂呢?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和魔鬼之爱中最基本的爱,而贞洁的婚姻之爱是所有天堂和神性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通奸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邪恶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而另一方面,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良善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呢?如今有谁能相信处于通奸之爱的人根本不相信圣言,因而不相信教会,甚至从心里否认神;而另一方面,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的人处于仁和信,也处于对神的爱呢?或谁能相信婚姻的贞洁与宗教信仰构成一体,而通奸的淫乱与自然主义构成一体呢?

如今这一切都不为人知,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在真理和良善上被摧毁了;当教会是这种状况时,教会之人就因来自地狱的流注而陷入这样的说服,通奸既不可恶也不可憎,从而相信婚姻和通奸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秩序上不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下文会看到,它们之间有这种区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婚礼和婚姻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通奸和淫行在灵义上表示地狱和对教会的一切事物的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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