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58

558.“只是住在地

558.“只是住在地与海上的有祸了,因为魔鬼就发大怒下到你们那里去了”表示对那些处于唯信的内在和外在,由此处于生活邪恶之人的哀悼,因为他们的同类从天堂被扔到灵人界,由此与地上的人结合,出于对新教会的仇恨而煽动他们坚持自己的虚假和随之而来的邪恶。“只是住在地与海上的有祸了”表示对教会中那些处于唯信教义之人的哀悼;“祸”表示哀悼(AR 416节);“住在(其)上的”表示教会中那些其教义是唯信的人;“地”是指那些处于唯信教义的内在之人;“海”是指那些处于其外在的人(AR 470节);“大怒”表示对新教会的仇恨,因为它反对“妇人”(AR 525节);“下到他们那里去了”表示下到灵人界的人那里,由于这些人与地上的人结合,所以它也表示下到地上的这些人那里。龙从天堂被扔到灵人界,那里的人与地上的人结合(参看AR 552节)。

“龙”在此被称为“魔鬼”,因为所指的是那些因这异端而处于生活邪恶的人;那些照其信仰的这一信条,即:怀着对父神的信心祈祷的人没有罪,即便他们有罪,这些罪也被赦免了而生活的人,就因这异端而处于生活的邪恶。所有这样的人都因不反省自己而不知道自己里面的任何罪,最终甚至不知道什么是罪(可参看AR 531节)。“龙”和“魔鬼”一样,是指那些处于其欲望的邪恶之人(AR 550节)。每个人都与灵人界里的人结合,因为就其心智的情感和由此发出的思维而言,人就是一个灵;因此,就这些情感和思维而言,他不断与那些处于类似情感,由此处于类似思维的灵人结合。这种结合是这样:如果这种纽带被打破片刻,人就会仆倒死亡。迄今为止,教会对此一无所知,也不知道人死后就是他自己的情感和随之而来的思维,因而是他自己的仁和随之而来的信,没有人能成为与仁分离之信。


诠释启示录 #981

981.启16:8

981.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AE 969节);“日头”是指对神,因而对主的爱(参看AE 401, 412b, 422a, 525, 527, 708节)。“日头”之所以表示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是因为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神性之爱。在灵界,一切爱都对应于火和火焰,它因对应,所以也代表性地显现为火和火焰;因此,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在对所有在天上和世上之人的爱方面的主,在一种相互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爱。对主的爱是指对实行祂诫命的爱或情感,因而对遵守十诫的爱。因为人出于爱或情感遵守并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爱主。原因在于,它们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续:第六诫)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五条诫命,现在必须解释第六条诫命,即:不可通奸。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的快乐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的快乐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一种快乐,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那一种快乐,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地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天堂呢?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和魔鬼之爱中最基本的爱,而贞洁的婚姻之爱是所有天堂和神性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通奸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邪恶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而另一方面,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良善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呢?如今有谁能相信处于通奸之爱的人根本不相信圣言,因而不相信教会,甚至从心里否认神;而另一方面,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的人处于仁和信,也处于对神的爱呢?或谁能相信婚姻的贞洁与宗教信仰构成一体,而通奸的淫乱与自然主义构成一体呢?

如今这一切都不为人知,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在真理和良善上被摧毁了;当教会是这种状况时,教会之人就因来自地狱的流注而陷入这样的说服,通奸既不可恶也不可憎,从而相信婚姻和通奸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秩序上不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下文会看到,它们之间有这种区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婚礼和婚姻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通奸和淫行在灵义上表示地狱和对教会的一切事物的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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