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55.启12:11.“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凭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凭对主是天地之神,十诫的戒律是生活的戒律,一个人必须照之生活的承认所获得的胜利。“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可参看AR 379节);“见证”是指神性真理(AR 6, 16节),它尤其在于这两条:主是天地之神,十诫是生活的戒律(AR 490, 506节);因此,十诫也被称为“见证”(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 利未记16:13; 那鸿书17:4; 诗篇78:5; 132:12)。如今,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以为此处“羔羊的血”是指主的十字架受难,这是因为他们把主的十字架受难当成他们的主要信条,声称主由此将律法的定罪转到自己身上,使父满意,并使人类与祂和好,等等。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而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祂通过这最后的争战完全征服了地狱,也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这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节)。由此可见,“羔羊的血”在此不是指十字架受难,如现代教条所说的。“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考虑明显看出来:主是圣言;由于祂是圣言,所以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就是祂的血,圣言中的神性良善就是祂的身体。这一点以这种方式变得显而易见:每个人不都是他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吗?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所以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意愿和自己的理解力。还有什么构成一个人呢?就其本质而言,人不就是这两者吗?但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也就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两者也是圣言。
1063.启17:10.“又是七位王”表示被这些人歪曲和亵渎的圣言真理。这从“王”和“七”的含义清楚可知:“王”是指圣言的真理(参看AE 29, 31, 625, 1034节)。“七”论及神圣之物,在反面意义上论及亵渎之物;因此,“七位王”表示被歪曲和亵渎的圣言真理。“七位王”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刚才提到的“七座山”表示被玷污和亵渎的圣言良善。在圣言中,论述良善的地方,也论述真理,因为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在圣言的一切细节中(对此,参看AE 238, 660, 775节)。
一个人若不知道在圣言中,“王”表示真理,就永远不可能知道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王”是什么意思,如在但以理书,那里说,那兽的头和角是王和国(但以理书7:17, 24; 启示录16:12, 14; 18:3; 19:19; 21:24; 以及别处)。在本章:
七头就是七位王;五位已经倾倒了,一位还在,一位还没有来到。那先前有,如今没有的兽是第八位王,和那七位同列,也走向灭亡。那十角就是十王,他们还没有得国;以及接下来的其它话。(启示录17:10–12)
因为如果“王”在此是指王,那么猜到这些话是什么意思是不可能的。但当知道“王”表示圣言的真理,因而表示教会的真理时,意思就变得显而易见了。此外,在这种情况下,数字也不是指这么多的真理,而是指诸如数字在灵义上所表示的那类真理。因为如果“七位王”表示七个真理,“已经倾倒的五位王”表示五个真理,“十位王”和同样多的角表示十个真理,那么这一切就决不可能涉及属灵意义了。因此,必须完全知道,在圣言中,一切数字都表示所描述的事物的品质。
(关于第四种亵渎续)
属于这种亵渎的,主要是那些阅读圣言,了解主的人;因为能被亵渎的一切圣物都通过圣言来自主;不是来自这个源头的事物不能被亵渎。反对神圣之物,向神圣之物施暴并摧毁它,就被称为亵渎。由此可推知,那些不阅读圣言,也不接近主的人,如罗马天主教徒,不属于这种亵渎;更不用说那些对主和圣言一无所知的人了,如外邦人。
属于这种亵渎的人死后出现时,起初有一张人类肤色的脸,脸周围漂浮着许多游荡的星星。在这类人当中,那些曾为主教或领袖的人有时似乎有一张发光的嘴。但当他们被带入天堂之光时,星星和嘴巴的光芒就消失了,脸上的颜色也变成黑色;他们的衣服也一样。但这些亵渎者的黑色略带蓝色,而前一种亵渎者的黑色略带红色。这是因为后者亵渎圣言和教会的良善,而前者亵渎圣言和教会的真理。红色因源于太阳而表示良善,蓝色因源于天空而表示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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