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55

555.启12:11

555.启12:11.“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凭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凭对主是天地之神,十诫的戒律是生活的戒律,一个人必须照之生活的承认所获得的胜利。“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可参看AR 379节);“见证”是指神性真理(AR 6, 16节),它尤其在于这两条:主是天地之神,十诫是生活的戒律(AR 490, 506节);因此,十诫也被称为“见证”(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 利未记16:13; 那鸿书17:4; 诗篇78:5; 132:12)。如今,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以为此处“羔羊的血”是指主的十字架受难,这是因为他们把主的十字架受难当成他们的主要信条,声称主由此将律法的定罪转到自己身上,使父满意,并使人类与祂和好,等等。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而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祂通过这最后的争战完全征服了地狱,也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这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节)。由此可见,“羔羊的血”在此不是指十字架受难,如现代教条所说的。“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考虑明显看出来:主是圣言;由于祂是圣言,所以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就是祂的血,圣言中的神性良善就是祂的身体。这一点以这种方式变得显而易见:每个人不都是他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吗?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所以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意愿和自己的理解力。还有什么构成一个人呢?就其本质而言,人不就是这两者吗?但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也就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两者也是圣言。


诠释启示录 #1059

1059.”以后再有

1059.”以后再有”表示以后它仍有,因为它是神性,不会遭弃绝,除非被亵渎者弃绝。这从“兽”的含义清楚可知,这话论及兽,“兽”是指圣言。这圣言以后仍有,它被普遍承认为是神性,它的神圣性等同于教皇的法令和诏书的神圣性,这是众所周知的。尽管如此,它仍被那些从心里否认神性真理,从而亵渎教会圣物的人弃绝,这在前面已经说明。至于为何说“以后再有”,这是一个奥秘,这个奥秘与那些承认圣言是神性的人有关,我们在解释本章第16和17节经文时会谈到他们。

(关于第三种亵渎续)

那些处于这种虚伪的亵渎之人,在隐藏心智内层,免得它们显露出来,并塑造属于脸和口的外层,以显得神圣的能力方面是不同的,有些人的能力较小,有些人的能力更大。死后,当这些人成为灵时,他们看上去被亮云包围,云中间有某种黑色的东西,就像埃及木乃伊。但当他们可以说被提升到天堂之光时,这亮云就变成可怕的黑暗,不是因为透明,或透过它的任何闪光,而是因为蒸腾作用或通过它的呼吸和由此而来的昏暗或传染。因此,在地狱,这些人是黑色的魔鬼。从这种黑暗或多或少的肮脏和可怕中就能知道这种亵渎中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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