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55.启12:11.“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凭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凭对主是天地之神,十诫的戒律是生活的戒律,一个人必须照之生活的承认所获得的胜利。“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可参看AR 379节);“见证”是指神性真理(AR 6, 16节),它尤其在于这两条:主是天地之神,十诫是生活的戒律(AR 490, 506节);因此,十诫也被称为“见证”(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 利未记16:13; 那鸿书17:4; 诗篇78:5; 132:12)。如今,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以为此处“羔羊的血”是指主的十字架受难,这是因为他们把主的十字架受难当成他们的主要信条,声称主由此将律法的定罪转到自己身上,使父满意,并使人类与祂和好,等等。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而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祂通过这最后的争战完全征服了地狱,也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这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节)。由此可见,“羔羊的血”在此不是指十字架受难,如现代教条所说的。“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考虑明显看出来:主是圣言;由于祂是圣言,所以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就是祂的血,圣言中的神性良善就是祂的身体。这一点以这种方式变得显而易见:每个人不都是他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吗?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所以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意愿和自己的理解力。还有什么构成一个人呢?就其本质而言,人不就是这两者吗?但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也就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两者也是圣言。
64.许多天主教徒,尤其修道士,一进入灵界就寻找圣徒,各人寻找属自己宗教团体的圣徒;然而却找不到,于是他们感到困惑。不过,后来他们被别人教导,这些圣徒像普通人一样生活,要么在天堂里的人当中,要么在地狱里的人当中,这取决于他们各人在世上的生活;但无论在哪种情况下,他们都完全意识不到有人向他们敬拜或祈祷。知道并想要被召唤的人都在那个单独的地狱陷入一种精神错乱的状态。对圣徒的敬拜在天上如此可憎,以至于仅仅提到它就令天使战栗不已,因为敬拜被献给人到何等程度,就转离主到何等程度。在这种情况下,主不是敬拜的唯一对象;如果主不是敬拜的唯一对象,就会造成一种分离,这种分离会剥夺人与主的联系,以及由此所流出的生活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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