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55

555.启12:11

555.启12:11.“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凭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凭对主是天地之神,十诫的戒律是生活的戒律,一个人必须照之生活的承认所获得的胜利。“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可参看AR 379节);“见证”是指神性真理(AR 6, 16节),它尤其在于这两条:主是天地之神,十诫是生活的戒律(AR 490, 506节);因此,十诫也被称为“见证”(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 利未记16:13; 那鸿书17:4; 诗篇78:5; 132:12)。如今,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以为此处“羔羊的血”是指主的十字架受难,这是因为他们把主的十字架受难当成他们的主要信条,声称主由此将律法的定罪转到自己身上,使父满意,并使人类与祂和好,等等。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而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祂通过这最后的争战完全征服了地狱,也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这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节)。由此可见,“羔羊的血”在此不是指十字架受难,如现代教条所说的。“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考虑明显看出来:主是圣言;由于祂是圣言,所以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就是祂的血,圣言中的神性良善就是祂的身体。这一点以这种方式变得显而易见:每个人不都是他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吗?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所以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意愿和自己的理解力。还有什么构成一个人呢?就其本质而言,人不就是这两者吗?但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也就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两者也是圣言。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60

SS60.那些基于假

SS60.那些基于假宗教的教义阅读圣言的人,尤其那些因关注自己的荣耀或世俗财富而利用圣言来证实这教义的人,情况恰恰相反。对他们来说,圣言的真理仿佛在夜间的阴影中,虚假则仿佛在白昼的光明中。他们读了真理,却不明白;若看见真理的影子,就会歪曲它。他们就是主所说的那些人:

他们有眼却看不见,有耳却不明白。(马太福音13:13)

这是因为除了人的自我和对虚假的确认外,没有什么东西能使他瞎眼。人的自我就是自我之爱和由此衍生的自我聪明的骄傲;对虚假的确认就是伪装光明的幽暗。这些人的光完全是属世的,他们的视觉就像那些在黑暗中看见幽灵之人的视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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