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55

555.启12:11

555.启12:11.“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凭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凭对主是天地之神,十诫的戒律是生活的戒律,一个人必须照之生活的承认所获得的胜利。“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可参看AR 379节);“见证”是指神性真理(AR 6, 16节),它尤其在于这两条:主是天地之神,十诫是生活的戒律(AR 490, 506节);因此,十诫也被称为“见证”(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 利未记16:13; 那鸿书17:4; 诗篇78:5; 132:12)。如今,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以为此处“羔羊的血”是指主的十字架受难,这是因为他们把主的十字架受难当成他们的主要信条,声称主由此将律法的定罪转到自己身上,使父满意,并使人类与祂和好,等等。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而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祂通过这最后的争战完全征服了地狱,也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这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节)。由此可见,“羔羊的血”在此不是指十字架受难,如现代教条所说的。“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考虑明显看出来:主是圣言;由于祂是圣言,所以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就是祂的血,圣言中的神性良善就是祂的身体。这一点以这种方式变得显而易见:每个人不都是他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吗?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所以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意愿和自己的理解力。还有什么构成一个人呢?就其本质而言,人不就是这两者吗?但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也就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两者也是圣言。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48

SS48.在其荣耀中

SS48.在其荣耀中的圣言由变像时的主来代表。关于主在彼得、雅各和约翰面前变像,我们读到:

祂的脸面明亮如日头,衣裳洁白如光。有摩西和以利亚显现,同耶稣说话。有一朵光明的云彩遮盖他们,只听见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你们要听祂。(马太福音17:1—5)

我被教导,那时主代表圣言;祂那“明亮如日头的脸面”代表祂的神性良善;祂那“洁白如光的衣裳”代表祂的神性真理;“摩西和以利亚”代表圣言的历史和先知书,“摩西”代表他所写的圣言和总体上圣言的历史书,“以利亚”代表圣言的先知书;“遮盖门徒的光明云彩”表示字义上的圣言;因此,只听见有声音从这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你们要听祂”。因为天上来的一切宣告和答复,无一例外,都是通过最外在的形式,就是在圣言字义中的那种,作出的;它们是通过主在完全中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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