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55

555.启12:11

555.启12:11.“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表示凭圣言的神性真理,因而凭对主是天地之神,十诫的戒律是生活的戒律,一个人必须照之生活的承认所获得的胜利。“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可参看AR 379节);“见证”是指神性真理(AR 6, 16节),它尤其在于这两条:主是天地之神,十诫是生活的戒律(AR 490, 506节);因此,十诫也被称为“见证”(出埃及记25:22; 31:7, 18; 32:15; 利未记16:13; 那鸿书17:4; 诗篇78:5; 132:12)。如今,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以为此处“羔羊的血”是指主的十字架受难,这是因为他们把主的十字架受难当成他们的主要信条,声称主由此将律法的定罪转到自己身上,使父满意,并使人类与祂和好,等等。然而,事实并非如此,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而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祂通过这最后的争战完全征服了地狱,也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这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2-14节)。由此可见,“羔羊的血”在此不是指十字架受难,如现代教条所说的。“羔羊的血”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考虑明显看出来:主是圣言;由于祂是圣言,所以圣言中的神性真理就是祂的血,圣言中的神性良善就是祂的身体。这一点以这种方式变得显而易见:每个人不都是他自己的良善和自己的真理吗?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所以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意愿和自己的理解力。还有什么构成一个人呢?就其本质而言,人不就是这两者吗?但主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也就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两者也是圣言。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25

SS25.圣言的灵义

SS25.圣言的灵义如今之所以被主揭开,是因为现在纯正真理的教义已经被启示了;只有这个教义与圣言的灵义是一致的。主带着荣耀和能力驾着天上的云显现(马太福音24:30, 31)就表示这灵义;这一章论述了时代的完结,时代的完结是指教会的末期。圣言在灵义上的打开在启示录是应许了的。这就是启示录中白马和所有人被请赴的大筵席(启示录19:11—18)所表示的。启示录第19章还告诉我们,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灵义不会被人认识,至少不会被那些陷入虚假教义,尤其关于主的虚假教义,因而不承认真理的人认识。这就是启示录中要与骑在白马上的那位争战(19:19)的“兽”和“地上的君王”的意思。“兽”表示天主教徒(参看启示录17:3);“地上的君王”表示陷入虚假教义的新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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