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53

553.启12:10

553.启12:10.“我听见在天上有大声音说,我们神的救恩,能力,国度,并祂基督的权柄,现在都来到了”表示天上天使的喜乐,因为现在唯独主在天堂和教会掌权作王,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在天上有大声音”表示天上天使的喜乐;这就是为何经上(启12:12)说:“因此,诸天和住在其中的,你们都欢乐吧!”这声音也很大,因为它由于内心的喜乐而被扬起。“救恩,能力,现在都来到了”表示现在他们凭主的神性能力而得救了;“我们神的国度,并祂基督的权柄”表示因为唯独主在天堂和教会掌权作王。“神”是指一切事物所源于、被称为耶和华父的神性本身;“基督”是指其被称为神儿子的神性人身(可参看AR 520节);由于一切事物所源于的神性和主的神性人身为一,就像灵魂和身体为一,所以可推知,唯独主掌权作王。“天国的福音”和“神的国”就是这个意思(马太福音3:2; 4:17, 23; 7:21; 9:35; 11:11; 12:28; 马可福音1:14-15; 9:1; 15:43; 路加福音4:43; 8:1; 9:60; 10:8-11; 11:17-18, 20; 16:16; 21:31; 22:18; 23:50-51)。

主拥有天上和地上的一切权柄,这一点明显可见于马太福音(28:18)和约翰福音(3:35; 17:2, 10)。那些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的人得救了,他们就在神性人身里面(约翰福音14, 15, 17章);只有那些信祂的人得救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约翰福音1:12)

又:

叫凡信子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5)

又:

神爱世人,甚至赐下祂的独生子,叫凡信祂的得永生。(约翰福音3:16)

又:

信子的人,不受审判;不信的人,已经受了审判,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福音3:18)

又:

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不得见生命,神的愤怒停留在他身上。(约翰福音3:36)

又:

到我这里来的,必永远不饿,信我的,永远不渴。我实实在在告诉你们,信我的人有永生。(约翰福音6:33, 35, 47)

又:

你们若不信我是,必要死在罪中。(约翰福音8:24)

又:

耶稣说,我就是复活和生命,信我的人,即使死了,也必活着;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约翰福音11:25, 26)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约翰福音6:38-40; 7:37-38; 8:12; 12:36-46)。信主就是直接靠近祂,对祂会拯救有信心;由于除了正确生活或生活良善的人外,没有人有这样的信心,所以“信祂”也是指这一点(参看AR 67节)。


诠释启示录 #989

989.“兽的国就黑

989.“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教会由此处于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这从“国”和“黑暗”的含义清楚可知:“国”是指真理方面的教会(参看AE 48, 683, 684, 685节);“黑暗”是指虚假(参看AE 526a,b节),在此是指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因为经上补充说:“他们因痛苦和疮就咬自己的舌头,亵渎天上的神。”前面各个地方已经说明,通过唯信,也就是通过与善行分离之信,他们驱逐了教会的一切真理,并带来了纯粹或绝对的虚假以取代之。当生活与信仰分离,从而被关在宗教信仰的大门之外时,情况不可能不是这样。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明,天堂来自婚姻,地狱来自通奸。现在要阐明当如何理解这句话。一个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不是来自吃了知识树的亚当,而是来自玷污良善、歪曲真理的父母,因而来自邪恶与虚假的婚姻,通奸之爱从该婚姻中存在。父母的主导爱衍生并转录到后代身上,并成为其性质的一部分。如果父母的爱是通奸之爱,那么它也是邪恶对虚假的爱,并虚假对邪恶的爱。人从这个源头中获得所有邪恶,并通过邪恶受制于地狱。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人通过通奸受制于地狱,除非他被主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改造。任何人都不能被改造,除非他避开通奸如同地狱的,热爱婚姻如同天堂的。只有通过这种方式,遗传之恶才能被打破,并在后代身上变得更温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人从通奸的父母那里出生为一个地狱,但他仍不是为地狱,而是为天堂而生的。因为主规定,没有人因遗传之恶,只因这个人通过自己的生活而实际变成自己的邪恶而被判下地狱,这从死后的婴儿明显看出来:他们都被主收养,在祂的看顾之下在天堂接受教育,并得救了。这清楚表明,每个人都是为天堂,而不是为地狱而生的,尽管他因与生俱来的邪恶而是一个地狱。从通奸中出生的每个人都是这种情况,只要他自己没有成为一个通奸者。成为通奸者是指通过出于其中的快乐思想邪恶和虚假,并出于对它们的爱实行它们而生活在邪恶和虚假的婚姻之中。凡如此行的人都成为通奸者。根据神性公义,没有人因父母的邪恶受惩罚,人只因自己的邪恶受惩罚;因此,主规定,死后,一个人的遗传之恶不会返回或重现,但他自己的邪恶会返回或重现;正因这些邪恶返回或重现,那时人才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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