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37.“看哪,有一条大红龙”表示改革宗教会中那些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将仁和信分离,认为拯救人的是信,而非同时是仁,或不是仁和信一起的人。此处和下文中的“龙”是指这些人,因为他们反对新教会的两个基本要素,即: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祂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主就是这位神;仁与信为一,就像本质与其形式为一一样;只有那些照十诫生活,也就是不做这些恶的人才有仁和信;任何人不作恶,避之如反对神的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实行属于仁爱的良善,相信属于信仰的真理。
那些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将仁和信分离,认为拯救人的是信,而不是仁的人反对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凡思考这个问题的人都能看出这一点。我们所说的那些将神一分为三,将主一分为二的人是指那些视三个位格为三位神,将主的人性与其神性分离的人。当照着信条祷告说“愿父神为了圣子差遣圣灵”时,谁会想到别的,或能想到别的?他岂不是向作为一位神的父神祷告,并且为了作为第二位神的圣子,又涉及作为第三位神的圣灵吗?由此明显可知,他虽在思维上视三个位格为一位神,但仍将他们分开,也就是说,当如此祷告时,他将自己的观念分为三位神。这种信仰模式也将主一分为二,因为他只想到主的人性,没有同时想到主的神性;“为了圣子”意思是为了遭受十字架苦难的人身或人性。从刚才所说的可以明显看出,龙所指的那些人是谁,龙想吞吃那妇人的孩子,后来又因这孩子而“将妇人追到旷野”。
这龙之所以被称为“大”,是因为改革宗的所有教会都将神分为三个位格,认为唯有信拯救人,只有零星的一些人不这样思想三位一体和信。那些将神分为三个位格,并坚持《亚他那修信经》中的这些话:“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还有这些话:“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的人;我就说,这些人不能从三位神中造出一位神;诚然,他们可以说他们是一位神,但却不能这样思想。同样,那些认为来自永恒的主的神性是神性的第二个位格,祂在时间中的人性如同另一个人的人性之人也只能将主一分为二,尽管《亚他那修信经》上说,祂的神性和人性是一个位格,如同灵魂和身体一样结合在一起。
这龙被称为“红”,是因为“红”表示源于欲望之邪恶的虚假,也就是地狱的虚假。由于在改革宗教会中,教义的两个基本要素都是虚假,而虚假摧毁教会,因它们夺走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所以它们由“龙”来代表。原因在于,在圣言中,“龙”表示教会的毁灭,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我必使耶路撒冷变为乱堆,为龙的住处,也必使犹大的城邑变为荒场。(耶利米书9:11)
又:
看哪,有大骚动从北方之地而来,要使犹大的城邑变为荒废,成为龙的住处。(耶利米书10:22)
又:
夏琐必成为龙的住处,永远荒凉。(耶利米书49:33)
以赛亚书:
叫它作龙的住处,猫头鹰女儿的苑囿。(以赛亚书34:13)
又:
他的榻在龙的住处。(以赛亚书35:7)
弥迦书:
我必剥光赤身而行,我要哀号如龙,悲鸣如猫头鹰的女儿。(弥迦书1:8)
约伯记:
我呼求,我成为龙的弟兄,鸣角鸮女儿的同伴。(约伯记30:28, 29)
以赛亚书:
鸮鸟必在他宫中回应,龙必在殿内回应。(以赛亚书13:22)
耶利米书:
巴比伦必成为乱堆,为龙的住处,令人惊骇、嗤笑。(耶利米书51:37)
诗篇:
你在龙之地压伤我们,以死荫遮盖我们。(诗篇44:18, 19)
玛拉基书:
我使以扫的群山荒废,把他的产业交给旷野的龙。(玛拉基书1:3)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43:20; 耶利米书14:6; 诗篇91:13, 14; 申命记32:33)。
“龙”在此是指那些处于唯信,并认为律法的作为无助于救赎而弃绝它们的人,这一点在灵界有时通过活生生的经历向我证明。我看见过他们成千上万的人聚集在一起,从远处看,他们就像一条长尾龙,似乎长满了荆棘状的尖刺,这些尖刺表示虚假。有一次,我还看见一条更大的龙,它弓起背,尾巴甚至翘到天上,试图将天上的星辰拖下来。由此在我眼前显明,“龙”不是指其他人。
SS51.⑴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这是因为字义上的圣言完全由对应构成,以便属灵和属天事物可以同时或一起在字义里面,每个字都能成为它们的容器和支撑。这就是为何在有些地方,字义上的真理不是裸露的,而是被包裹,这时被称为真理的表象。许多真理也适合那些不将自己的思维提升到诸如眼睛所看到的那类事物之上的普通人来理解。也有一些经文看似矛盾,尽管当在自己的光中被观之时,圣言没有任何矛盾。此外,先知书的一些经文收集了一些人名和地名;从文字上看,这些名字对我们来说毫无意义,如前面(15节)所引用的那些经文中的名字。这就是圣言字义的性质,所以显而易见,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可举例说明这一点。经上说,耶和华后悔(出埃及记32:12, 14; 约拿书3:9; 4:2);又说耶和华不后悔(民数记23:19; 撒母耳记上15:29)。没有教义,这些经文无法协调一致。经上说,耶和华在子孙身上,直到三四代,察罚父亲的罪孽(民数记14:18);又说,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申命记24:16)。通过教义来解释,这些经文并无冲突,而是和谐一致。
耶稣说:
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你们开门;因为凡祈求的,就得着;寻找的,就寻见;叩门的,就给他开门。(马太福音7:7—8; 21:21—22)
没有教义,人们可能以为人人都能得着他所求的东西;但从教义得出的信仰是:凡一个人不是从自己,而是从主所求的东西,都会被赐给;事实上,这也是主所说的:
你们若住在我里面,我的话也住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翰福音15:7)
主说:
贫穷的有福了,因为神的国是他们的。(路加福音6:20)
没有教义,人们可能以为天堂属于穷人,不属于富人。然而,教义教导我们,这指的是灵里贫穷的人;因为主说:
灵里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马太福音5:3)
主说:
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马太福音7:1—2; 路加福音6:37)
没有教义,这句话可能被引用来证实这个观点:人们不可以说一个邪恶的行为是邪恶,或论断一个恶人是邪恶。然而,教义告诉我们,公正、公平地论断是可以的;因为主说:
总要按公平断定是非。(约翰福音7:24)
耶稣说:
你们不要受老师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老师,就是基督。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也不要受大师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大师,就是基督。(马太福音23:8—10)
没有教义,这段经文的意思似乎是说,不可以称呼任何人为老师、父亲和大师。然而,从教义可知,如此行在属世意义上是可以的,但在属灵意义上是不可以的。
耶稣对祂的门徒说:
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这些话可能使我们以为,主的门徒要施行审判;然而,恰恰相反,他们不能审判任何人。因此,教义必揭开这个秘密,因为它会解释,唯独全知并知晓所有人内心的主将要审判,并能够审判;祂的十二个门徒表示通过圣言从主所拥有的一切真理和良善方面的教会;从这个教义可以得出结论:这些真理将照着主在约翰福音(3:17–18; 12:47–48)中所说的话来审判每个人。
没有教义的帮助,人若阅读圣言,就不会看到先知书中论到犹太民族和耶路撒冷的那些话的连贯性,即:教会将与这个民族同住,它的座位将永远在这城里面。如下列经文所说的:
耶和华必眷顾自己的羊群,就是犹大家,将他们变成荣耀的战马;房角石必从犹大而出,帐棚的钉子必从犹大而出,争战的弓也必从犹大而出。(撒迦利亚书10:3–4, 6–7)
看哪,我要来,我要住在你中间。耶和华必使犹大成为祂的产业,必再拣选耶路撒冷。(撒迦利亚书2:10, 12)
到那日,大山要滴新甜酒,小山要流奶子;犹大必存到永远,耶路撒冷必存到代代。(约珥书3:18–20)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把人的种播种在以色列家和犹大家,我要与以色列家和犹大家立新约;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耶利米书31:27, 31, 33)
在那日子,必有十个人从诸族的语言中出来,拉住一个犹大人的衣襟,说,我们要与你们同去,因为我们听见神与你们同在。(撒迦利亚书8:23)
还有其它类似性质的经文(如以赛亚书44:21, 24, 26; 49:22, 23; 65:9; 66:20, 22; 耶利米书3:18; 23:5; 50:19, 20; 那鸿书1:15; 玛拉基书3:4)。这些经文论述的主题是主的降临和那时将要发生的事。但在其它许多地方所说的话正好相反,我只从中引用以下经文:
我要向他们掩面,看他们的结局如何,他们本是极乖僻的一代,心中无忠信的儿子。我说,我必将他们扔到最远的角落,使人不再纪念他们,因为他们是毫无计谋,里面没有聪明的民族。他们的葡萄树是所多玛的葡萄树,蛾摩拉的田地出的;他们的葡萄是毒葡萄;全挂都是苦的。他们的酒是龙的毒液,是毒蛇的残忍毒液。这不都是贮藏在我这里,封锁在我府库中吗?复仇报应属于我。(申命记32:20–35)
这些话都是指着这个民族说的,别处也有类似的话(如以赛亚书3:1–2, 8; 5:3, 6; 申命记9:5–6; 马太福音12:39; 23:27—28; 约翰福音8:44; 以及耶利米书和以西结书的各处)。然而,从教义来看,这些看似矛盾的经文却是一致的,因为教义告诉我们,在圣言中,“以色列”和“犹大”不是指以色列和犹大,而是指两层意义上的教会:在一层意义上,教会是荒废的;在另一层意义上,教会要被主重新建立。圣言里面还有其它类似的话,从中明显看出,没有教义,就无法理解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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