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35

535.启12:2.

535.启12:2.“她怀了孩子,在生产的阵痛中疼痛地喊叫”表示即将出现或新生的新教会的教义,以及因“龙”所指的那些人的抗拒而对该教义的艰难接受。“怀了孩子”表示新生的教义,因为子宫里的“孩子”(启12:5论述了他的出生)表示新教会的教义;稍后我们会看到,在圣言的灵义上,“怀孩子”、“产痛或阵痛”、“生产”只表示孕育和生出那些属于属灵生命的事物。“她在生产的阵痛中疼痛地喊叫”表示由于“龙”所指的那些人的抗拒而对该教义的艰难接受,这一点从本章接下来的经文明显看出来,如“龙就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要吞吃她的孩子”,后来龙把她追到旷野。

在圣言中,“怀孩子”(或“怀孕”)、“阵痛或产痛”、“生产或生育”并非表示别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进神的国;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翰福音3:3-6)

以赛亚书:

你这不怀孕、不生育的,要歌唱,你这未曾经过产痛的,要欢呼,因为凄凉独居者的儿子比已婚妻子的儿子还多。(以赛亚书54:1)

撒母耳记:

不生育的生了七个,儿女多的反倒衰微。(撒母耳记上2:5)

“不生育的”表示外邦人,他们没有真正的真理,因为他们没有圣言;“已婚的”和“儿女多的”表示拥有圣言的犹太人。耶利米书:

生过七个的,要呼出自己的灵魂。(耶利米书15:9)

这话也论及犹太人。以赛亚书:

我们也曾怀孕阵痛,仿佛生出风,我们未曾在地上施行拯救。(以赛亚书26:18)

又:

她未曾阵痛就生产,剧痛尚未来到,就生了男孩;地能在一天之内就产出吗?一个民族能在一时之间就生下来吗?我岂能打破不生产呢?岂能使她闭胎不生呢?(以赛亚书66:7-9)

诗篇:

大地啊,你在主的面前,就是雅各神的面前,要经历阵痛。(诗篇114:7)

以赛亚书:

唉,今日,儿子到了母体的口,却没有力量生产。(以赛亚书37:3)

以西结书:

训必阵痛,挪必被突破。(以西结书30:15, 16)

耶利米书:

我听见一个病人的声音,好像生头胎经历产痛的人,是锡安女子的声音,她叹气,伸开手,我有祸了,我的灵魂因杀人者而发昏。(耶利米书4:31)

以赛亚书:

疼痛与痛苦抓住他们,他们阵痛,好像生产的妇人一样。(以赛亚书13:8)

何西阿书:

以法莲的罪孽包裹,产妇的疼痛必临到他身上;他是无智慧之子,因为他在儿子的子宫里没有延续他的时间。(何西阿书13:12, 13)

又:

以法莲人,你的荣耀必如鸟飞去,没有生产、肚腹、成孕;耶和华啊,求你给他们坠胎的子宫和干枯的乳房;即使他们生产,我必杀死他们的肚腹所渴慕的。(何西阿书9:11, 12, 14, 16)

这些经文也通过与“产痛”有关的许多事物来描述接受来自圣言的教义真理的艰难,其它许多地方也是这样描述的。此外,耶和华,即主,被称为“从子宫形成者”(以赛亚书44:2, 24; 49:1, 5);“从子宫形成者”(Former from the womb)是指改造者。


诠释启示录 #496

496.启8:5.“

496.启8:5.“天使拿着香炉,用坛上的火盛满它”表示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这从“香炉”和“坛上的火”的含义清楚可知:“香炉”是指属灵良善(对此,参看AE 491节),因而也指属灵之爱,因为一切良善都属于爱;“坛上的火”是指属天之爱,因为在圣言中,“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属天之爱和地狱之爱。“坛上的火”表示属天之爱,因为上面有火的燔祭坛是出于这爱对主的敬拜的主要代表(参看AE 490节);由于主的这爱持续不断,所以经上规定坛上的火要不断烧着,他们要取这火盛在香炉上烧香,这样做是为了代表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

坛上的火要不断烧着,这一点从摩西五经明显看出来:

坛上的火要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并要把燔祭摆在坛上,在其上烧平安祭的脂肪。坛上的火要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2–13)

这代表主的神性之爱是持续不断和永恒的。

他们要拿香炉,取祭坛上的火烧香,这一点也可见于摩西五经:

亚伦要拿香炉,从耶和华面前的坛上取烧着的火炭;他要把香放在火上。(利未记16:12–13)

民数记:

亚伦从坛上取火,把香放在火上,以此为百姓赎罪。(民数记16:46–47)

这代表,一切挽回祭和赎罪都来自主的神性之爱;同样代表,主垂听并接受拥有这爱在里面的一切;从香升起的烟也代表垂听和接受。

由于可拉、大坍、亚比兰和他们的同伴从祭坛上取火烧香,从而使他们的香炉成圣,所以他们被地吞了之后,经上吩咐他们的铜香炉要拾起来,火撒在别处,要把香炉锤成片子,用以包坛(民数记16:36–39)。这也代表主的神性之爱的神圣。由于香祭从坛上的火获得它们的神圣,所以用凡火献香是亵渎;因此,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被天上的火烧灭,因为他们用凡火献香(利未记10:1–2)。用凡火献香代表出于其它爱,而不是神性的敬拜,出于其它任何爱的敬拜都是亵渎。

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叫人们知道,“祭坛上的火”表示主的神性之爱,这爱在天堂被称为神性属天之爱和神性属灵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和属灵的神性之爱;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在主的属天国度,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在主的属灵国度。因为所有天堂都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构成属天国度,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构成属灵国度。所有天堂都分为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这两种爱构成这两个国度,或所有天堂(HH 13–19节)。然而,必须清楚的是,主的神性之爱在天堂被称为属天的和属灵的,是因天使对它的接受,而不是因它本身的任何分裂;还要知道,属灵之爱来源于属天之爱,如同结果来源于它的有效原因,又如同真理来源于良善;因为属灵之爱的良善本质上是属天之爱的良善的真理。因此,这两个国度彼此结合,在主的眼里为一。但这话是说给那些喜欢探索内层事物之人的。在下文会看到从圣言证实,“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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