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28

528.“并毁灭那些

528.“并毁灭那些毁灭大地之人”表示把那些摧毁教会的人扔进地狱。“毁灭那些毁灭大地之人”之所以表示把那些摧毁教会的人扔进地狱,是因为“地”表示教会(AR 285节),还因为这话是随着下面这句话而来的,即:“审判死人的时候到了”,这句话表示对那些没有任何属灵生命之人的最后审判(AR 525节);因此,“毁灭那些毁灭大地之人的时候到了”表示把那些摧毁教会的人扔进地狱。在以赛亚书,类似的话论及路西弗,路西弗是指巴比伦:

你毁灭你的地,杀戮你的民。(以赛亚书14:20)


诠释启示录 #572

572.“要杀人的第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 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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