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7.“凡敬畏你名的人,连小的带大的”表示那些热爱属于主的事物之人,无论程度大小。“敬畏主名”表示热爱属于主的事物;“敬畏”表示爱;“主名”表示用来敬拜主的一切事物(AR 81节);“连小的带大的”表示那些在或小或大程度上敬畏主的人。“敬畏”在此之所以表示爱,是因为凡爱的人也害怕向他所爱的人行恶。没有这种敬畏,真正的爱不会被赐予。因此,爱主的人都害怕作恶,因为邪恶违背主,违反祂在圣言中的神性律法,而圣言来自祂,因而就是祂自己。事实上,它们违背祂的神性本质,即祂愿意拯救所有人,因为祂是救主;但祂无法拯救人,除非人照祂的律法和诫命生活。更重要的是,喜爱邪恶的人也喜欢向主行恶,甚至把祂钉在十字架上。这种欲望从至内在隐藏在一切邪恶中,甚至隐藏在世上那些口头上承认祂的人当中。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不为世人所知,但对天使来说,是众所周知的。
“敬畏神”表示通过做属神的事,不愿做违背神的事来热爱属神的事,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申命记:
耶和华神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敬畏耶和华你的神,行在祂一切的道路上,爱祂。(申命记10:12)
又:
你们要跟从耶和华你们的神,敬畏祂,谨守祂的诫命。(申命记13:4)
又:
你要敬畏耶和华你的神,侍奉祂,紧紧依附祂。(申命记10:20; 6:2, 13, 14, 24; 8:6; 17:19; 28:58; 31:12)
又:
谁会赐他们有一颗敬畏我,遵守我诫命的心呢?(申命记5:29)
诗篇:
耶和华啊,求你将你的道路指教我,将我的心与敬畏你的名联结起来。(诗篇86:11)
又:
凡敬畏耶和华、行在祂道上的人有福了。(诗篇128:1; 112:1; 耶利米书44:10)
玛拉基书:
我既为父亲,对我的尊敬在哪里呢?我既为主人,对我的敬畏在哪里呢?(玛拉基书1:6; 2:5; 以赛亚书11:2, 3)
耶利米书:
我要赐给他们一心一道,好敬畏我,我要将对我的敬畏放在他们心上,叫他们不离开我。(耶利米书32:39, 40)
诗篇:
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诗篇111:10)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8:13; 25:3; 29:13; 50:10; 耶利米书33:9; 诗篇22:23; 33:8, 18; 34:7, 9; 55:19; 115:11, 13; 147:11; 启示录14:7; 路加福音1:50)。但对恶人来说,对神的敬畏不是爱,而是对地狱的惧怕。
36.有必要说一说这一点,即:没有仁,就没有信。人或以为,只要相信教会的教义,信就存在;或那些相信的人就有信。然而,只是相信并不是信,意愿和实行所相信的,才是信。当教会的教义仅仅被相信时,它们并不在人的生命里面,只在他的记忆中,并由此在他外在人的思维当中;它们在进入他的意愿,并由此进入他的行为之前,也没有进入他的生命;只有当它们进入意愿,并由此进入行为时,信才首次存在于人的灵里面。因为人的灵是由他的意愿和从他的意愿发出的思维形成的,其生命是他真实的生命本身。人的记忆和源于它的思维只是实现引入所经由的入口或外院。
无论你说意愿,还是说爱,意思都一样,因为每个人都意愿他所爱的,爱他所意愿的;意愿是爱的容器,其功能为思考的理解力是信的容器。一个人可能知道、思考并理解许多东西;但当私下里出于自己的意愿或爱进行沉思时,他就会抛弃与他的意愿或爱不一致的东西。所以当肉身生活结束,活在灵里时,他也会抛弃它们。因为唯独进入人的意愿或爱的东西才会留在他的灵里,如前所述。死后,其它一切都被视为异类,他会弃之门外,并心怀憎恶,因为它们不是他爱的一部分。
但当人不仅相信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还意愿并实行它们时,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这时,他有了真实的信。信就是由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而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事实上,意愿真理本身,因为它是真理,才是属灵人,因为它远离属世人,而属世人虽意愿真理,但不是为了真理的缘故,而是为了自己的荣耀和名利。脱离这些东西来看待的真理是属灵的,因为它本质上是神性。因此,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也是承认并热爱神性。这两者结合得如此紧密,以至于在天堂被视为一,因为在天堂,从主发出的神性是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128-132节);那些接受它,并使之成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的人就是天堂的天使。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信不仅仅是相信,还是意愿和实行,所以没有仁,就没有信。仁或爱就是意愿并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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