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25

525.“你的愤怒临

525.“你的愤怒临到了,审判死人的时候到了”表示他们的毁灭,以及对那些没有任何属灵生命之人的最后审判。“你的愤怒”表示最后的审判(AR 340节),因而表示他们的毁灭;主的“愤怒”之所以表示这一点,是因为他们觉得好像是主出于愤怒把他们扔进地狱,而事实上,是恶人把自己扔进地狱。这就像一个罪犯将他所受的惩罚归咎于法律,或像人若把手伸进火里,就把烧伤归咎于火,或像他冲向剑刃,若被刺穿,就归咎于一个人用来保护自己的手中的剑。凡悖逆主,出于愤怒冲上去攻击受主保护者的人,都会遭遇这种情形。受审判的“死人”在普遍意义上是指那些从世界上死亡的人,但在严格意义上是指那些没有任何属灵生命的人;审判论及这些人(约翰福音3:18; 5:24, 29)。原因在于,那些拥有属灵生命的人被称为“活人”。属灵生命只在那些靠近主,同时避恶如罪的人里面。

以下经文所说的人就是指那些没有任何属灵生命的人;诗篇:

他们又与巴力毗珥连合,且吃了祭死人的物。(诗篇106:28)

又:

仇敌逼迫我的灵魂,使我坐在黑暗中,如世上的死人。(诗篇143:3)

又:

要垂听被囚之人的叹息,要释放将要死的人。(诗篇102:20)

启示录:

我知道你的作为,你有一个名,就是你是活的,其实是死的;你要警醒,坚固那剩下将近死去的。(启示录3:1, 2)

“死人”之所以是指这些人,是因为所指的是属灵的死亡;因此,“被杀之人”表示那些因属灵的死亡而灭绝的人(AR 321, 325节,以及其它地方)。但以下经文中的死人是指那些从世界上死亡的人:

死了的人都凭着这些案卷所记载的受审判。(启示录20:12)

又:

其余的死人没有复活。(启示录20:5)

原因在于,在那里,“第一次的死”是指属世的死亡,也就是离世;“第二次的死”是指属灵的死亡,也就是诅咒,或罚入地狱。


最后的审判 #36

36.有必要说一说这

36.有必要说一说这一点,即:没有仁,就没有信。人或以为,只要相信教会的教义,信就存在;或那些相信的人就有信。然而,只是相信并不是信,意愿和实行所相信的,才是信。当教会的教义仅仅被相信时,它们并不在人的生命里面,只在他的记忆中,并由此在他外在人的思维当中;它们在进入他的意愿,并由此进入他的行为之前,也没有进入他的生命;只有当它们进入意愿,并由此进入行为时,信才首次存在于人的灵里面。因为人的灵是由他的意愿和从他的意愿发出的思维形成的,其生命是他真实的生命本身。人的记忆和源于它的思维只是实现引入所经由的入口或外院。

无论你说意愿,还是说爱,意思都一样,因为每个人都意愿他所爱的,爱他所意愿的;意愿是爱的容器,其功能为思考的理解力是信的容器。一个人可能知道、思考并理解许多东西;但当私下里出于自己的意愿或爱进行沉思时,他就会抛弃与他的意愿或爱不一致的东西。所以当肉身生活结束,活在灵里时,他也会抛弃它们。因为唯独进入人的意愿或爱的东西才会留在他的灵里,如前所述。死后,其它一切都被视为异类,他会弃之门外,并心怀憎恶,因为它们不是他爱的一部分。

但当人不仅相信取自圣言的教会教义,还意愿并实行它们时,情况就不同了,因为这时,他有了真实的信。信就是由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而产生的对真理的情感;事实上,意愿真理本身,因为它是真理,才是属灵人,因为它远离属世人,而属世人虽意愿真理,但不是为了真理的缘故,而是为了自己的荣耀和名利。脱离这些东西来看待的真理是属灵的,因为它本质上是神性。因此,意愿真理,因为它是真理,也是承认并热爱神性。这两者结合得如此紧密,以至于在天堂被视为一,因为在天堂,从主发出的神性是神性真理(参看《天堂与地狱》128-132节);那些接受它,并使之成为自己生命的一部分的人就是天堂的天使。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信不仅仅是相信,还是意愿和实行,所以没有仁,就没有信。仁或爱就是意愿并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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