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2

52.“从祂口中出来

52.“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主通过圣言和由此而来的教义对虚假的驱散。圣言经常提到“剑”、“刀”和“长剑”,它们只表示与虚假争战并摧毁它们的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与真理争战的虚假;因为在圣言中,“战争”表示属灵的战争,也就是真理与虚假并虚假与真理的战争;因此,“战争武器”表示诸如在属灵战争中所用到的那类事物。显然,此处“剑”是指主对虚假的驱散,因为它被看到“从祂口中出来”,从主口中出来就是从圣言出来,因为主用口说这圣言;由于圣言要通过教义来理解,所以“剑”也表示教义。它被称为“两刃的利剑”,是因为它能穿透内心和灵魂。

为说明“剑”在此是指主通过圣言对虚假的驱散,我们要引用一些提到剑的经文;耶利米书:

有剑临到巴比伦,并她的首领与智慧人;有剑临到说谎的人,他们就变为愚昧;有剑临到勇士,他们就惊惶;有剑临到她的马匹、战车;有剑临到她的宝物,它们就被抢夺;有干旱临到她的众水,它们就干涸。(耶利米书50:35-38)

这些话论及巴比伦,“巴比伦”是指那些歪曲并玷污圣言的人;因此,变为愚昧的“说谎的人”,剑所临到的“马匹、战车”,将被抢夺的“宝物”,表示他们教义的虚假。干旱所临到,并且就干涸的“众水”表示真理(可参看AR 50节)。

以西结书:

你要预言说,一把剑,已经磨利擦亮,磨利为要大行杀戮,这剑要一连三次加倍;刺透的剑;大大刺透、刺入内部的剑,好叫跌倒的事加增。(以西结书21:9-20)

此处“剑”也是指教会中真理的荒废。以赛亚书:

耶和华以祂的剑与所有肉体相争,被耶和华刺死的必增多。(以赛亚书66:16)

在此处和圣言的其它部分,那些因虚假而灭亡的人都被称为“被耶和华刺死的人”。耶利米书:

毁坏者来到旷野中一切的高岗上;耶和华的剑,从地这边直到地那边,尽行吞灭。(耶利米书12:12)

耶利米哀歌:

因为旷野的剑,我们冒着生命危险,才得粮食。(耶利米哀歌5:9)

撒迦利亚书:

丢弃羊群的无用牧人有祸了;剑必临到他的膀臂和右眼上。(撒迦利亚书11:17)

临到牧人右眼的“剑”是指他理解的虚假。诗篇:

人子有火着起,他们的舌头是利剑。(诗篇57:4)

又:

看哪,他们用口喷出;嘴里有剑。(诗篇59:7)

又:

作孽的人磨舌如剑。(诗篇64:3)

其它地方的剑所表相同(如以赛亚书13:13, 15; 21:14-15; 27:1; 31:7-8; 耶利米书2:30; 5:12; 11:22; 14:13-18; 以西结书7:15; 32:10-12)。

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经文中,主所说的“剑”是什么意思;马太福音:

耶稣说,祂来并不是给地上带来和平,而是带来剑。(马太福音10:34)

路加福音:

耶稣说,没有钱囊和口袋的,就让他卖衣服买剑。门徒说,主啊,请看,这里有两把剑。祂对他们说,够了。(路加福音22:36, 38)

马太福音:

凡动剑的,必死在剑下。(马太福音26:51-52)

论到时代的完结,耶稣说:

他们要倒在剑刃之下,又被掳到所有民族当中,最终耶路撒冷要被践踏。(路加福音21:24)

“时代的完结”是指教会的末期;“剑”是指摧毁真理的虚假;“民族”是指邪恶;被践踏的“耶路撒冷”是指教会。

由此明显可知,“从人子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表示主通过圣言对虚假的驱散。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中,也是如此:

有一把大剑赐给那骑在红马上的。(启示录6:4)

又:

有利剑从骑白马的口中出来,可以击杀列族。其余的被骑白马者的剑杀了。(启示录19:15, 21)

“骑白马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这在启19:13, 16说得很清楚。在诗篇中也是这个意思:

大能者啊,愿你大腿边佩剑。乘驾真理的话语。你的箭锋利。(诗篇45:3-5)

这些话论及主。另一处:

愿圣民欢乐,愿他们口中的剑在他们手中。(诗篇149:5-6)

以赛亚书:

耶和华使我的口像利剑。(以赛亚书49:2)


诠释启示录 #10

10.启1:2.“便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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