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00

500.“那从深渊里

500.“那从深渊里上来的兽要跟他们交战,胜过他们,把他们杀了”表示那些处于唯信教义内在的人将反对和攻击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并弃绝它们,只要有能力,还使其他人弃绝它们。“从深渊里上来的兽”是指那些从深渊里上来,看起来像蝗虫一样的人(启示录9:1-12)。他们就是那些处于唯信教义的内在之人,这一点可见于那里所给出的解释;“交战”表示反对并攻击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如稍后所看到的;“胜过他们,把他们杀了”表示在自己里面弃绝并根除它们,并且只要有能力,还使其他人也这样做。

那些以唯信教义的内在为原则的人之所以会质疑或攻击并弃绝这两个基本要素,是因为他们已经确认与它们截然相反的两个观念:第一,不要靠近主,而是要靠近父神;第二,遵行十诫的生活不是属灵的生活,只是道德文明的生活,他们确认这一点,免得有人以为他能靠作为得救,而不是唯独靠他们的信得救。所有在院校里将这些信条深深铭刻在脑海里的人以后都不会从中退出。其原因有三个,迄今不为人知:第一个原因是,就其灵而言,他们已经与灵界中的同类联系在一起,那里有许多只以虚假为快乐的撒但,他们根本不能与这些灵人分离,除非弃绝这些虚假。他们也无法弃绝它们,除非他们直接靠近神救主,并开始照着十诫过一种基督徒的生活。

第二个原因是,他们相信罪的赦免、因而救赎是在信的行为中瞬间被赐下的,后来又在信的状态或发展过程中通过同样的行为而被圣灵延续、保存和保持存在,与仁爱的行使分离;人们一旦吸收了这些教义之后,就会在神面前轻视罪恶,从而活在自己的污秽中。由于他们知道如何在没有受过教育的人面前通过歪曲圣言,在有学问的人面前通过诡辩来巧妙证实这些东西,所以此处经上说:“从深渊里上来的兽战胜并杀了两个见证人。”不过,这种事只发生在那些喜欢随从自己的倾向,或说放纵地生活,被自己欲望的快乐带走或驱使的人身上。当这些人思想救赎时,他们从心里珍视这些欲望,张开双手拥抱他们的信仰,以为他们通过用信心的语气说出某些话就可以得救,不需要为了神,只需要为了世界而关心自己生活上的事。

第三个原因是,那些年轻时就吸收了被称为“称义奥秘”的唯信内在的人,当后来被晋升为受人尊敬的牧师时,就不在自己里面思想神和天堂,只思想自己和世界,为了名声只保留其信仰的奥秘,以便他们被尊为智者,因其智慧而被认为配得财富的奖赏。这是唯信的结果,因为它里面没有宗教的任何东西。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可见于前面的第三件难忘的事(AR 484节)。

在圣言中,“战争(wars,或作战、争战等)”表示属灵的战争,属灵的战争就是与真理的争战,是由基于虚假的推理发动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启示录:

在神全能者的大日,鬼魔的灵出去召集他们去争战。(启示录16:14)

又:

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7)

又:

又赐予那龙之兽与圣徒作战。(启示录13:7)

耶利米书:

要使攻击锡安女子的战争成圣,让我们趁中午上去。(耶利米书6:4)

以西结书:

你们没有上去堵住破口,当耶和华的日子,在战争中站立得住。(以西结书13:5)

诗篇:

在撒冷有神的帐幕,在锡安有居所,祂在那里折断弓上的火箭和战争。(诗篇76:2, 3)

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像勇士出去,必像战士激动热心。(以赛亚书42:13; 诗篇24:8)

又:

到那日,耶和华必成为坐在审判席上者的公平之灵,成为从城门口击退战争者的力量。(以赛亚书28:5, 6)

诗篇:

求你救我脱离凶恶的人,保护我脱离强暴的人;他们终日为战争聚集;他们使自己的舌头尖锐如蛇。(诗篇140:1-3)

马太福音:

将来有好些人冒我的名来,说,我是基督,并且要迷惑许多人,你们也要听见战争和战争的风声,小心,不要惊慌。(马太福音24:5-7;马可福音13:6-8;路加福音21:8-10)

在但以理书(第10, 11, 12章),北方王和南方王的战争,以及其它战争只表示属灵的战争;此外,其它地方也提到“战争”(如以赛亚书2:3-5; 13:4; 21:14, 15; 31:4; 耶利米书49:25, 26; 何西阿书2:18; 撒迦利亚书10:5; 14:3; 诗篇27:3; 46:8, 9)。

由于在圣言中,“战争”表示属灵的战争,所以利未人的事工被称为“服役”,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民数记:

经上吩咐,凡从事服役、在会幕里办事的利未人,都要被数点。(民数记4:23, 35, 39, 43, 47)

利未人的职责是在会幕的事工中服役;但到了五十岁要停止服役的事务,不再办事(民数记8:24, 25)。也可参看前文(AR 447节),那里从圣言证实,“军队”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教会的邪恶和虚假。


白马 #1

一、启示录19章提到

一、启示录19章提到的白马

WH1.在启示录19章,约翰用这些话来描述圣言的灵义或内义: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启示录19:11—14, 16)

若不通过内义,没有人能知道这些话的每个细节表示什么。显然,每句话都在某个方面具有代表性和意义,如:“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祂有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经上公开声明:此处描述的是“圣言”(即道),主就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然后又说“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从每句话的含义明显可知,这段经文描述的是灵义或内义上的圣言。

“天开了”代表并表示圣言的内义在天堂被看到,并由此被那些天堂向自己打开的世人看到。

“白马”代表并表示对圣言内在事物的理解;稍后会说明,这就是“白马”的含义。

“骑在马上的”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因而是指圣言,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说“祂的名称为神的圣言”;神凭良善而被称为“忠信并按着公义审判”;凭真理而被称为“真实并按着公义争战”;因为主自己就是公义。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

“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

“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

“祂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

“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跟随祂”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

“他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

“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从这些细节,以及上下文明显可知,此处预言了圣言的灵义或内义将在教会末期被揭开;那里(启示录19:17—21)还描述了届时将要发生的事。没有必要在此证明这些话表示这类事物,因为它们在《属天的奥秘》一书有详细的解释,那里说明: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2533, 2813, 2894, 5272, 8535节)。圣言是神性真理(4692, 5075, 9987节)。由于主是公义,所以经上说“骑在马上的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主因祂凭自己的能力拯救人类而被称为“公义”(1813, 2025—2027, 9715, 9809, 10019, 10152节)。“公义”就是唯独属于主的功德(97159979节)。

“祂的眼睛如火焰”表示来自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是因为“眼睛”表示理解力和信之真理(27014403-4421, 4523-4534, 6923, 9051, 10569节);“火焰”表示爱之良善(934, 4906, 5215, 6314, 6832节)。“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表示信之一切良善与真理(114, 3858, 6335, 6640, 9863, 9865, 9868, 9873, 9905节)。“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表示除了祂自己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看到圣言在内义上具有这种性质;这是因为“名”表示事物的性质(144—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6, 3237, 3421, 6674, 9310节)。

“穿着溅了血的衣服”表示已经被施暴的字面上的圣言,这是因为“衣服”表示真理,良善以真理为衣(1073, 2576, 5248, 5319, 5954, 9212, 9216, 9952, 10536节);尤其以最外在形式上的真理,因而以字面上的圣言为衣(5248, 6918, 9158, 9212节);因为“血”表示通过虚假对真理所施的暴行(374, 1005, 4735, 5476, 9127节)。

“骑着白马跟随祂的天上众军”表示那些理解圣言内层的人,这是因为“众军”表示那些处于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之人(3448, 7236, 7988, 8019节);“马”表示理解力(3217, 5321, 6125, 6400, 6531, 6534, 7024, 8146, 8381节);“白”表示在天堂之光中的真理,因而表示内层真理(3301, 3993, 4007, 5319节)。“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表示这些人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这是因为“细麻”或“麻”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也就是源于良善的真理(5319, 9469节)。“在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表示真理和良善,以及它们的品质,这是因为如前所述,“衣服”表示真理,“名”表示事物的性质,“大腿”表示爱之良善(3021, 4277, 4280, 9961, 10488节)。

“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是指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方面的主;主因其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3009, 5068, 6148节);因其神性良善而被称为“主”(4973, 9167, 9194节)。由此明显可知,圣言在灵义或内义上是何性质,其中没有一句话不表示与天堂和教会有关的某种属灵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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