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50

50.“祂的声音如同

50.“祂的声音如同众水的声音”表示属世的神性真理。“声音”当来自主时,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R 37节)。“水”表示真理,尤表属世真理,也就是来自圣言的知识或认知,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仅从中引用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地充满耶和华的知识,好像水覆盖海洋一般。(以赛亚书11:9)

同一先知书:

所以你们必从救恩的泉源欢然取水。(以赛亚书12:3)

又:

那行在公义中,说话正直的,必有粮食赐给他,水可得保全。(以赛亚书33:15-16)

又:

困苦穷乏人寻求水却没有;他们的舌头因口渴而干燥;我要在山坡上开江河,在山谷中间造泉源;我要使旷野变为水池,使干地变为水泉,好叫他们看见,承认,留意,明白。(以赛亚书41:17-18, 20)

又:

我要将水浇灌口渴的人,使水涌流在干旱之地,我要将我的灵浇灌你的种。(以赛亚书44:3)

又:

你的光就必在黑暗中升起,你必像浇灌的园子,又像水流不绝的水泉。(以赛亚书58:10-11)

耶利米书:

我的百姓做了两件恶事;他们离弃了我这活水的泉源,为自己凿出不能存水的池子。(耶利米书2:13)

同一先知书:

他们的贵胄打发他们的小子打水,他们来到池边,却找不到水,就拿着空器皿回去了。(耶利米书14:3)

又:

他们离弃耶和华这活水的泉源。(耶利米书17:13)

又:

他们要哭泣而来,我因哭泣引导他们,我要领他们到正直路上的水泉旁。(耶利米书31:9)

以西结书:

我必折断粮杖;他们喝水要按制子,惊惶而喝,因自己的罪孽消灭。(以西结书4:16-17; 12:18-19; 以赛亚书51:14)

阿摩司书:

看哪,日子将到,我必打发饥荒到地上,饥荒非因无饼,干渴非因无水,乃因不听耶和华的话;他们必飘流,从这海到那海;往来奔跑,要听耶和华的话,却寻不着。当那日,美貌的处女和少年的男子,必因干渴发昏。(阿摩司书8:11-13)

撒迦利亚书:

在那日,必有活水从耶路撒冷出来。(撒迦利亚书14:8)

诗篇:

耶和华是我的牧者,祂必领我到安静的水边。(诗篇23:1-2)

以赛亚书:

他们必不干渴,祂为他们使水从磐石流出,分裂磐石,水就涌出。(以赛亚书48:21)

诗篇:

神啊,我清晨寻求你,我的灵魂干渴,我因无水而疲乏。(诗篇63:1)

又:

耶和华发出话,祂使风刮起,水便流动。(诗篇147:18)

又:

天上的天和天上的水啊,你们都要赞美耶和华。(诗篇148:4)

约翰福音:

耶稣坐在雅各泉旁,对那妇人说,凡喝这水的,还要再渴;人若喝我所赐的水,就永远不渴;我所赐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水泉,直涌到永生。(约翰福音4:7-15)

同一福音书:

耶稣说,人若渴了,就让他到我这里来喝。信我的人,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约翰福音7:37-38)

启示录:

我要将生命水的泉源白白赐给那口渴的人。(启示录21:6)

又:

他指示我一道生命水的河,从神和羔羊的宝座流出来。(启示录22:1)

又:

灵和新妇都说,来;听见的人就让他说,来;口渴的人也要让他来,愿意的,就让他白白取生命的水。(启示录22:17)

在这些经文中,“水”是指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众水的声音”是指圣言中的主的神性真理;在这些地方也是如此;以西结书:

看哪,以色列神的荣耀从东路而来,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声音;地就因祂的荣耀发光。(以西结书43:2)

启示录:

我听见从天上有声音,像众水的声音。(启示录14:2)

诗篇:

耶和华的声音在水上,耶和华在众水之上。(诗篇29:3)

当人们知道,在圣言中,“水”是指属世人里面的真理时,以色列教会中的洗濯表示什么,以及洗礼表示什么,同样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表示什么,可能就变得显而易见了:

人若不是从水和灵生的,就不能进神的国。(约翰福音3:5)

“从水”表示通过真理,“从灵”表示通过照着它们生活。在下文我们会看到,在反面意义上,“水”表示虚假。


诠释启示录 #10

10.启1:2.“便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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