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4.启11:5.“若有人要伤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烧灭仇敌”表示那些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若有人要伤害这两个见证人”表示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也就是对主甚至在其人身方面也是天地之神的承认和遵行十诫的生活;这些就是“见证人”(可参看AR 490节)。“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表示地狱之爱;“烧灭仇敌”表示那些伤害它们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但在这里,不要以为火要“从见证人口中”喷出来,它是要从那些想摧毁“见证人”所指的新教会两个基本要素的人(AR 490节)口中喷出来。“火”是指地狱之爱;因为人若不照十诫生活,不靠近神救主和救赎主,就只能处于地狱之爱,并灭亡。
这话和圣言别的地方所说的话很相似,即:有火从耶和华发出烧灭恶人,耶和华出于怒火、愤怒和烈怒行事,此外还有其它类似说法;这些话的意思不是说,这一切来自耶和华,而是说,这一切来自恶人的地狱之爱。在圣言中,经上之所以说这些话,是因为它们是表象;在其字义上的圣言是通过对应和表象来写的。既然经上说“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并且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这火来自那些处于地狱之爱的人,那么就要引用一些经文,其中说到“火来自耶和华”;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气息犹如一股硫磺的溪河,必烧灭它。(以赛亚书30:33)
诗篇:
从祂鼻孔有烟往上冒,烈火从祂口中喷出,连炭也因它烧着了。(诗篇18:8)
西番雅书:
我要将我猛烈的怒气都倾在他们身上,因为我嫉妒的火必烧灭全地。(西番雅书3:8)
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以烈怒施行报应,以火焰施行责罚。(以赛亚书66:15)
又:
耶和华必用吞灭的火焰察罚你。(以赛亚书29:6; 30:3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
85.迄今为止,人们尚不知除了自然界的太阳外还有另一轮太阳的存在。其原因在于,人的属灵部分已经降至他的属世部分,以致他不知道何为属灵部分,因而不知道除了自然界之外还有一个灵人和天使所居住、不同于自然界的灵界存在。由于对生活在自然界的人来说,灵界隐藏得如此之深,所以主乐意打开我的灵眼,使我能看见存在于灵界的事物,如看见存在于自然界的事物一样,然后将这个世界描述出来;正如我在《天堂与地狱》一书所描述得那样,其中有一章就论述了灵界的太阳。因为我见过那太阳,它的大小尺寸看上去和自然界的太阳一样,并且它也是炽热的,只是更耀眼。我还得知,整个天使天堂都在这太阳之下,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始终看见它,第二层天堂的天使时常看见它,第一层或最外层天堂的天使偶尔看见它。下文我们会看到,他们所拥有的一切热和一切光,以及出现在灵界的一切事物都出自这轮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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