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94

494.启11:5.

494.启11:5.“若有人要伤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烧灭仇敌”表示那些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若有人要伤害这两个见证人”表示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也就是对主甚至在其人身方面也是天地之神的承认和遵行十诫的生活;这些就是“见证人”(可参看AR 490节)。“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表示地狱之爱;“烧灭仇敌”表示那些伤害它们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但在这里,不要以为火要“从见证人口中”喷出来,它是要从那些想摧毁“见证人”所指的新教会两个基本要素的人(AR 490节)口中喷出来。“火”是指地狱之爱;因为人若不照十诫生活,不靠近神救主和救赎主,就只能处于地狱之爱,并灭亡。

这话和圣言别的地方所说的话很相似,即:有火从耶和华发出烧灭恶人,耶和华出于怒火、愤怒和烈怒行事,此外还有其它类似说法;这些话的意思不是说,这一切来自耶和华,而是说,这一切来自恶人的地狱之爱。在圣言中,经上之所以说这些话,是因为它们是表象;在其字义上的圣言是通过对应和表象来写的。既然经上说“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并且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这火来自那些处于地狱之爱的人,那么就要引用一些经文,其中说到“火来自耶和华”;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气息犹如一股硫磺的溪河,必烧灭它。(以赛亚书30:33)

诗篇:

从祂鼻孔有烟往上冒,烈火从祂口中喷出,连炭也因它烧着了。(诗篇18:8)

西番雅书:

我要将我猛烈的怒气都倾在他们身上,因为我嫉妒的火必烧灭全地。(西番雅书3:8)

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以烈怒施行报应,以火焰施行责罚。(以赛亚书66:15)

又:

耶和华必用吞灭的火焰察罚你。(以赛亚书29:6; 30:3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


圣爱与圣智 #83

2.1神性之爱与神性

第2部分

2.1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在灵界显为一轮太阳

83.有两个世界,一个灵界,一个自然界。灵界不从自然界获取任何事物,自然界也不从灵界获取任何事物。两者完全不同,只通过对应进行交流;至于对应的性质,我们在其它地方已充分说明。举例说明这一点:自然界的热对应于灵界的仁之良善,自然界的光对应于灵界的信之真理。谁看不出,热与仁之良善,以及光与信之真理完全不同?

乍一看,它们显得如此不同,以至于就是完全不同的两样事物。因为当一个人探究仁之良善与热,或信之真理与光有何共同之处时,它们的表现就是这样;而事实上,属灵之热就是那良善,属灵之光就是那真理。这些事物本身虽如此不同,却通过对应一致。它们如此一致,以致当人在圣言中读到热和光时,与此人同在的灵人和天使理解为仁,而非热,理解为信而非光。我们举这个例子是为了说明,两个世界,即灵界和自然界如此不同,以至于彼此毫无共同之处,然而却又如此被造,以致它们通过对应进行交流并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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