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4.启11:5.“若有人要伤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烧灭仇敌”表示那些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若有人要伤害这两个见证人”表示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也就是对主甚至在其人身方面也是天地之神的承认和遵行十诫的生活;这些就是“见证人”(可参看AR 490节)。“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表示地狱之爱;“烧灭仇敌”表示那些伤害它们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但在这里,不要以为火要“从见证人口中”喷出来,它是要从那些想摧毁“见证人”所指的新教会两个基本要素的人(AR 490节)口中喷出来。“火”是指地狱之爱;因为人若不照十诫生活,不靠近神救主和救赎主,就只能处于地狱之爱,并灭亡。
这话和圣言别的地方所说的话很相似,即:有火从耶和华发出烧灭恶人,耶和华出于怒火、愤怒和烈怒行事,此外还有其它类似说法;这些话的意思不是说,这一切来自耶和华,而是说,这一切来自恶人的地狱之爱。在圣言中,经上之所以说这些话,是因为它们是表象;在其字义上的圣言是通过对应和表象来写的。既然经上说“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并且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这火来自那些处于地狱之爱的人,那么就要引用一些经文,其中说到“火来自耶和华”;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气息犹如一股硫磺的溪河,必烧灭它。(以赛亚书30:33)
诗篇:
从祂鼻孔有烟往上冒,烈火从祂口中喷出,连炭也因它烧着了。(诗篇18:8)
西番雅书:
我要将我猛烈的怒气都倾在他们身上,因为我嫉妒的火必烧灭全地。(西番雅书3:8)
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以烈怒施行报应,以火焰施行责罚。(以赛亚书66:15)
又:
耶和华必用吞灭的火焰察罚你。(以赛亚书29:6; 30:3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
76.凡不知道神无关时间,不能出于任何感知思想祂的人除了想象时间的永恒外,完全不能以任何其它方式想象永恒。在这种情况下,当思想神来自永恒时,他必茫然无措,因为他会想到一个开始,而开始唯独指向时间。他的茫然无措是由以下观念产生的:神起源于祂自己,他据此冲动地以为自然界也起源于它自己。他只能通过永恒的属灵或天使观念从这一观念中解脱出来,因为永恒的属灵或天使观念是一种无关时间的观念;当时间被分离出去时,永恒和神性是同一个,神性就是神性本身,而非来自它自己。天使声称,他们能想象神来自永恒,但绝不能想象自然界来自永恒,更想象不出自然界起源于它自己,根本想象不出自然界是自然界本身。因为本身存在者就是存在本身,一切事物的起源;存在本身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和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对天使来说,这就是永恒,而永恒无关时间,正如非受造者无关受造者,无限者无关有限者;事实上,它们之间没有任何比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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