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4.启11:5.“若有人要伤害他们,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烧灭仇敌”表示那些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若有人要伤害这两个见证人”表示想摧毁新教会的这两个基本要素,也就是对主甚至在其人身方面也是天地之神的承认和遵行十诫的生活;这些就是“见证人”(可参看AR 490节)。“就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表示地狱之爱;“烧灭仇敌”表示那些伤害它们的人必因地狱之爱而灭亡;但在这里,不要以为火要“从见证人口中”喷出来,它是要从那些想摧毁“见证人”所指的新教会两个基本要素的人(AR 490节)口中喷出来。“火”是指地狱之爱;因为人若不照十诫生活,不靠近神救主和救赎主,就只能处于地狱之爱,并灭亡。
这话和圣言别的地方所说的话很相似,即:有火从耶和华发出烧灭恶人,耶和华出于怒火、愤怒和烈怒行事,此外还有其它类似说法;这些话的意思不是说,这一切来自耶和华,而是说,这一切来自恶人的地狱之爱。在圣言中,经上之所以说这些话,是因为它们是表象;在其字义上的圣言是通过对应和表象来写的。既然经上说“有火从他们口中喷出来”,并且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这火来自那些处于地狱之爱的人,那么就要引用一些经文,其中说到“火来自耶和华”;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气息犹如一股硫磺的溪河,必烧灭它。(以赛亚书30:33)
诗篇:
从祂鼻孔有烟往上冒,烈火从祂口中喷出,连炭也因它烧着了。(诗篇18:8)
西番雅书:
我要将我猛烈的怒气都倾在他们身上,因为我嫉妒的火必烧灭全地。(西番雅书3:8)
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以烈怒施行报应,以火焰施行责罚。(以赛亚书66:15)
又:
耶和华必用吞灭的火焰察罚你。(以赛亚书29:6; 30:3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
223.关于这个主题,天使的声明如下:没有什么东西如此细小,以至于没有这两种层级在里面。例如,任何动物,任何植物,任何矿物,任何以太或空气里面没有任何成分如此细小,以至于没有这两种层级在里面。
此外,由于以太和空气是传送热和光的容器,属灵之热和属灵之光是传送爱和智慧的容器,所以热和光,或爱和智慧没有任何成分细小到没有这两种层级在里面。天使还声明,情感的最小元素和思维的最小元素,甚至一个思维观念的最小元素也都由这两种层级构成,非由这些层级构成的任何细微元素实际上并不存在。因为它没有任何形式,因而没有任何品质,也没有变化多样、通过这种方式得以存在的状态。
天使通过以下真理证实了这一点:神造物主,即永恒之主里面的无限元素是有区别的一体;祂的无限元素里面又有无限元素;无限的无限元素里面就有这两种层级,祂里面的这些层级也是有区别的一体。此外,由于这些元素在祂里面,一切事物皆由祂所造,并且受造物以某种形像重现了祂里面的元素,所以可推知,没有这些层级在里面的最小有限形式是不存在的。这些层级同等地存在于最小和最大的受造物中,因为神性在最大和最小事物上是一样的。神-人内的无限事物是有区别的一体(参看17-22节);神性在最大和最小事物上是一样的(77-82节);这些要点进一步得以说明(155,169,171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