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9

49.启1:15.“

49.启1:15.“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属世的神性良善。主的“脚”表示祂的属世神性;“火”或“燃烧之物”表示良善,而“擦亮的铜”表示属世真理的良善,或属世的真理之良善;因此,“人子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表示属世的神性良善。祂的脚表示这良善,是由于对应关系。在主里面、因而来自主的有属天神性、属灵神性和属世神性。人子的“头”是指属天神性,人子的“眼”和束金带的“胸”是指属灵神性,人子的“脚”是指属世神性。

这三者因都在主里面,故也在天使天堂里面。第三层或最高层天堂处于属天神性;第二层或中间天堂处于属灵神性;第一层或最低层天堂处于属世神性。地上的教会同样如此;因为整个天堂在主面前如同一个人,其中,那些处于主的属天神性的人构成头,那些处于属灵神性的人构成身体,那些处于属世神性的人构成脚。因此,由于每个人都是照着神的形像而被造的,所以他里面有这三个层级,随着这些层级被打开,这人成为一位天使,或成为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或成为第二层天堂的天使,或成为终端天堂的天使。正因如此,圣言里面也有三层意义,即:属天意义、属灵意义和属世意义。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见于《圣爱与圣智》,尤其第3部分,其中我们论述了这三个层级。“脚”、“脚掌”和“脚跟”对应于人里面的属世事物或属世属性,故在圣言中表示属世事物或属世属性,这一点可见于伦敦出版的《属天的奥秘》(2162, 4938—4952节)。

在以下经文中,“脚”也表示属世的神性良善;但以理书:

我举目观看,见有一人身穿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祂身体如水苍玉,眼目如火把,手臂和脚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但以理书10:5-6)

启示录:

我看见一位天使从天降下,两脚像火柱。(启示录10:1)

以西结书:

基路伯的脚都像灿烂如擦亮的铜那么闪耀。(以西结书1:7)

正因主的神性以它们来代表,所以天使和基路伯才看起来是这样。

主的教会在天堂之下,因而在主的脚下,故在以下经文中,教会被称为“祂的脚凳”;以赛亚书:

利巴嫩的荣耀必来归你,为要修饰我圣所之地;我必使我脚踏之地尊贵;他们必在你脚掌前下拜。(以赛亚书60:13-14)

同一先知书:

天是我的宝座,地是我的脚凳。(以赛亚书66:1)

耶利米哀歌:

神在发怒的日子并不记念自己的脚凳。(耶利米哀歌2:1)

诗篇:

你们当在祂脚凳前敬拜耶和华。(诗篇99:5)

又:

看哪,我们听说祂在以法他。我们要进祂的居所,在祂脚凳前下拜。(诗篇132:6-7)

因此,他们俯伏在主的脚前崇拜(马太福音28:9; 马可福音5:22; 路加福音8:41; 约翰福音11:32)。还有:

他们亲祂的脚,用自己的头发擦干。(路加福音7:37, 38, 44-46; 约翰福音11:2; 12:3)

由于“脚”表示属世层,所以主给彼得洗脚时,对他说:

凡洗过澡的人,只需把脚一洗,全身就干净了。(约翰福音13:10)

“洗脚”是指洁净属世人;当属世人被洁净时,整个人也被洁净了,如《属天的奥秘》和《新耶路撒冷教义》所大量说明的。当人避开属灵人或内在人视为邪恶的邪恶,并且它们应当被避开时,属世人,也就是外在人就被洁净了。

由于“脚”是指属世人,或人的属世层,它若没有被清洗或洁净,就会扭曲一切,所以主说:

倘若你一只脚使你犯罪,就把它砍掉;你瘸腿进入生命,强如有两只脚被丢在地狱里,丢进不灭的火中。(马可福音9:45-46)

此处“脚”不是指脚,而是指属世人。“用蹄践踏青草”和“用爪搅动诸水”(以西结书32:2; 34:18-19; 但以理书7:7, 19; 以及其它地方)也是这个意思。

既然“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那么很明显,祂的“脚”也是指属世意义上的圣言,《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大量论述了这一点,还说明,主降世是为了成全圣言的一切,由此甚至成为终端中的圣言(AR 98-100节);但这个奥秘是给那些将在新耶路撒冷的人的。

主的属世神性也由摩西被吩咐在旷野所立的“铜蛇”来表示;凡被蛇咬伤的人,一望这铜蛇,都会得到医治(民数记21:6, 8-9)。这“铜蛇”表示主的属世神性,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教导说,凡仰望它的人都会得救:

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凡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4-15)

这蛇之所以由铜制成,是因为“铜”,以及“擦亮的铜”表示良善方面的属世人或属世层(参看AR 755节)。


诠释启示录 #10

10.启1:2.“便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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