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72.“他呼喊的时候,就有七雷发声”表示主将在整个天堂揭开小书卷里的内容。这个含义是显而易见的,因为经上接着说,约翰想将这七雷所说的“写出来”,但从天上来被告知“要封上,不可写出来”;后来要他吃光小书卷,并在口中甜如蜜,肚子却发苦;以此表示它里面有诸如直到现在没有被接受的那类事;原因可见于下一节。但我要揭开小书卷里的内容。小书卷里有那些包含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中从头至尾的内容,这些内容如下:
整本圣经都涉及主,或说以主为主题,主就是圣言(Lord 1-7节);主成全了律法的一切,是指祂应验了圣言的一切(Lord 8-11节);主降世是为了征服地狱并荣耀祂的人身,十字架受难是最后的争战,祂通过十字架受难完全征服了地狱,并完全荣耀了祂的人身(Lord 12-14节);主通过十字架受难不是除去罪,而是担当了它们(Lord 15-17节);主功德的归算只是指悔改之后的罪的赦免(Lord 18节);主在其神性人身方面被称为神的儿子,在圣言方面被称为人子(Lord 19-28节);主出于自己里面的神性使祂的人身变成神性,从而与父为一(Lord 29-36节);主是神自己,圣言来自祂并涉及祂(Lord 37-44节);只有一位神,主就是这位神(Lord 45节);圣灵是从主发出的神性,就是主自己(Lord 46-54节);只要将三位格的三位一体理解为在主里面的一位格的三位一体,那么《亚他那修信经》的教义与真理是一致的(Lord 55-61节)。
经上之所以说“七雷发声”,是因为主所说的话在经由天堂降至低层区域时,听上去就像雷声。由于祂同时通过整个天堂,因而完全地说话,所以它们被称为“七”雷,数字“七”表示所有人,所有事物和整体(AR 10, 390节);因此,“雷”也表示教导和对真理的感知(AR 236节);在此也表示揭开并显明。从天上来的声音当来自主时,听上去就像打雷,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耶稣说,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名;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它,还要再荣耀;众人听见这声音就像打雷。(约翰福音12:28-30)
约伯记:
神发声吼叫,以自己的威严之声打雷。(约伯记37:4-5)
撒母耳记:
耶和华从天上打雷,至高者发出响声。(撒母耳记下22:14)
启示录:
我从天上听见一个响声,像大雷的响声。(启示录14:2)
诗篇:
你向我呼求,我在隐密处用雷回答了你。(诗篇81:7)
226.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这是因为圣言的字义纯由对应构成,以便它能同时包含属天和属灵之物,并且每个字都是这些事物的容器和支撑。因此,字义中的神圣真理极少是裸露的真理,而是披上外衣的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真理的表象。其中很多适合简单人的认知,这些人的思维不会超越诸如他们用肉眼所看的那类事物。有些事看似矛盾,但若在属灵之光中看圣言,就会发现它里面没有任何矛盾之处。另外,先知书的某些部分还收集了看不出任何意义的地名和人名。由于圣言的字义具有这样的性质,所以很明显,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举例说明这一点。经上说:
耶和华后悔。(出埃及记32:12,14;约拿书3:9;4:2)
还说:
耶和华不后悔。(民数记23:19;撒母耳记上15:29)
若无教义,这些话无法自圆其说。经上说:
耶和华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民数记14:18)
又说: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申命记24:16)
在教义的光照下,这些说法并不冲突,而是和谐一致。
耶稣说:
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他开门。(马太福音7:7,8;21:21,22)
若没有教义,人们会以为,凡人所求的,就都能得到;但由教义可知,凡人通过主所求的,就被赐予他。主还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翰福音15:7)
主说:
你们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神的国是你们的。(路加福音6:20)
若没有教义,人们会认为这是在教导天堂是为穷人而非富人所建的。而教义却教导,所谓贫穷是指灵里贫穷。因为主说:
灵里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马太福音5:3)
主又说:
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马太福音7:1,2;路加福音6:37)
若没有教义,人有可能由此断定,不应论断恶人为恶。然而,教义告诉我们:只要出于公义,论断是可以的。因为主说:
总要按公平断定是非。(约翰福音7:24)
耶稣说:
但你们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也不要受主人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主人,就是基督。(马太福音23:8-10)
若无教义,人会由此断定,人不该视别人为师尊、父亲和主人。然而,由教义可知,这在属世意义上是可以的,但在属灵意义上不可。
耶稣对门徒说:
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有人或许从这些话断定,主的门徒会去审判,而事实上,他们不能审判任何人。这个奥秘通过以下教义就会清楚明了:唯独那位全知、识透人心的主才会审判,祂的“十二门徒”是指教会通过圣言从主那里所汲取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因此,教义表明,要审判每个人的是这些真理,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言(3:17,18;12:47,48)。圣言中还有很多类似经文,由此明显可知,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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