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69

469.启10:2.

469.启10:2.“他手里拿着展开的小书卷”表示圣言教义的这一点方面的圣言,即:主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是神性。羔羊从坐宝座的那里所取并揭开其七印的“书卷”(启示录5:1, 7; 6:1)是指圣言(可参看AR 256, 259, 295等节)。因此,天使,也就是主(AR 465节)手里的“小书卷”在此只是指在其中的某种本质方面的圣言。这就是圣言中的教义的这一点,即:主是天地之神,祂的人身是神性,这从本章和下一章的所有细节的灵义或属灵意义,以及下一章(启11:15-17)的属世意义明显看出来。

经上说这“小书卷”是“展开的”,因为教义的这一点明显出现在圣言中,并且对凡阅读它的人来说,只要他留意,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这就是现在论述的主题,因为这是新教会的真正本质。原因在于,每个人的救赎都取决于对神的认知和承认;因为如序言中所说的:“整个天堂和地上的整个教会,以及总体上的一切宗教都建立在对神的正确观念上;因为这种观念会带来结合,并通过结合带来光、智慧和永恒的幸福。”

由于主是天地之神本身,所以凡不承认祂的人,都不允许进入天堂,因为天堂是祂的身体;而站在下面的人则被蛇,即地狱灵咬伤,它们的咬伤是无法治愈的,除了以色列人通过仰望“铜蛇”所经历的那种医治外(民数记21:1-9)。“铜蛇”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从约翰福音中的这段经文明显看出来:

摩西在旷野怎样举蛇,人子也必照样被举起来;叫一切信祂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约翰福音3:14-16)


真实的基督教 #223

223.(7)拿细耳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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