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62

462.既然如今没有

462.既然如今没有人知道“魔法”是什么意思,那么就要简单解释一下。刚才提到了“魔法”(enchantments),以取代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因为那里按名提到了其它三种邪恶,即“杀人”、“奸淫”和“偷窃”。在属世意义上,“作假见证”表示扮演假证人的角色、说谎和诽谤;在属灵意义上,“作假见证”表示确认并说服:虚假就是真理,邪恶就是良善;由此明显可知,“施魔法”表示说服人相信虚假,从而摧毁真理。

魔法曾在古人当中使用,施法的方式有三种:第一种,他们将别人的听觉,因而将他的心智不断集中在他们自己的话语和陈述上,不放过其中的任何东西;同时通过呼吸,在他们说话的声音中灌输并激发与情感结合的思维,结果听者无法形成他自己的任何思维,或说无法出于他自己来思考任何东西;说谎的人就这样用暴力灌输他们的虚假。

第二种,他们注入一种说服,这是通过使心智远离一切相反的东西,使注意力完全专注于对他们所说的话的观念上做到的;因此,他心智的属灵气场就驱散并扼杀了对方心智的属灵气场。这是古代的博士或术士所用的属灵巫术,他们称之为对理解力的约束和捆绑。这种魔法只属于灵或思维,而前一种也属于口唇或言语。

第三种,听者使其心智坚固在自己的观点中,以至于几乎闭上耳朵,不听说话者的任何话。这是通过屏住呼吸,有时通过无声的喃喃自语,因而通过不断否认对手的观点做到的。那些听别人的人施行这种魔法,而那些向别人说话的人施行前两种魔法。这三种魔法存在于古人当中,现在仍存在于地狱灵当中。但对世人来说,只剩下第三种,这种魔法在那些出于自我聪明的骄傲而确认宗教虚假的人当中;对这些人来说,当他们听到相反的东西时,就不准许它们更接近他们的思维,只是接触一下,然后就从他们心智的内在隐蔽处,他们可以说发出一团烧灭它们的火,而对方对此一无所知,除非通过面部表情和回答语气的迹象(知道),前提是魔法师不通过掩饰来控制或约束这团火,或也可说,控制或约束他骄傲的怒气。如今这种魔法施行,是为了阻止真理被接受,对许多人来说,是为了阻止真理被理解。

古代有许多法术,这些法术就包括魔法,这一点明显可见于摩西五经:

你到了那地的时候,那些民族可憎恶的事,你不可学着行;你们中间不可有人使他的儿女经火;也不可有行巫术的、占卜的、算命的、用法术的、施魔法的、询问神谕的、观兆的、求问死人的;因为所有这些事都为耶和华所憎恶。(申命记18:9-11)

在以下经文中,“魔法”(或邪术)表示虚假的说服,因而真理的毁灭;以赛亚书:

你的智慧和你的知识迷惑了你;因此,祸患要临到你;继续施行你的魔法和众多的邪术吧。(以赛亚书47:10-12)

启示录:

所有民族都被巴比伦的魔法或邪术迷惑了。(启示灵18:23)

又:

外面有那些犬类,施魔法的,淫乱的,杀人的。(启示录22:15)

列王纪:

约兰对耶户说,平安吗?耶户说,你母亲耶洗别的淫行魔法这样多,焉能平安呢?(列王纪下9:22)

她的“淫行”表示歪曲(AR 134节),她的“魔法”表示通过虚假的说而对真理的摧毁。

另一方面,“魔法”表示通过真理对虚假的弃绝,这也是通过出于对真理的热情反对虚假的默想和喃喃自语做到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和华从锡安除掉勇士和战士、谋士、精通念咒者,以及擅长魔法的。(以赛亚书3:1-3)

诗篇:

他们的毒液好像耳聋虺蛇的毒液;把她的耳朵塞住,叫她不听念咒者的声音,也不听巧行魔法者的声音。(诗篇58:4-5)

耶利米书:

看哪,我要打发毒蛇攻击你们,是不服魔法的。(耶利米书8:17)

以赛亚书:

他们在急难中寻求你,他们低声呼喊。(以赛亚书26:16)


诠释启示录 #693

693.启11:18

693.启11:18.“列族发怒”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这从“列族”和“发怒”的含义清楚可知:“列族”是指那些处于教会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此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因为经上说“他们发怒”;“民族”表示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和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良善和邪恶,“人民”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和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真理和虚假(可参看AE 175, 331, 625节);“发怒”当论及“列族”所表示的恶人时,是指处于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也就是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之中。

“发怒”表示这些和其它类似事物,因为当每个人的爱和爱之快乐受到攻击时,他都会怒火中烧,并发怒,这是一切愤怒和生气的原因。其原因在于,每个人的爱就是他的生命,因此,伤害这爱就是伤害生命;当这爱受到伤害时,心智就受到干扰,生气和愤怒便由此而来。当善人的爱受到攻击时,他们也一样;但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没有愤怒或怒气,而是有热情。诚然,在圣言中,这热情被称为怒气,但它却不是怒气;它被称为怒气,是因为它在外在形式上看似怒气,但内在只是仁爱、良善和仁慈;因此,在热情为之燃起的那个人悔改并远离邪恶后,这热情不像怒气那样持续下去。恶人的怒气则具有不同的性质;因为它从内在隐藏着恶人所爱的仇恨和报复在里面;因此,它持续存在,几乎不熄灭。这就是为何怒气属于那些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人,因为他们处于各种邪恶;而热情属于那些处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的人。因此,热情关注人的拯救,而怒气关注他的诅咒;后者在发怒的恶人的目的中,而拯救在发热心的善人的目的中。

“列族发怒”在此表示恶人对主,对来自祂的神性事物,因而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蔑视、敌意和仇恨,因为在教会结束时,就是此处所论述的最后审判往前一点,那些在先前的天和先前的地之人的状态发生了一个变化,这个变化是通过善人与恶人的分离实现的。当这分离完成时,恶人的外在就关闭了,他们凭外在并从外在出于伪装和虚伪讲述真理,实行良善;而他们里面属地狱的内在则打开了,当这些内在打开时,他们的蔑视、敌意、仇恨,与对主、对天堂和教会的圣物的谩骂便公然爆发出来;因为对他们来说,这些东西从内在被贮藏起来,却被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掩盖;这些爱属这一种:他们能为了自我和世界而实行良善、讲述真理,因为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作为达到目的的手段而为他们服务,这些目的就是名声、荣耀、尊敬和利益,总之,就是自我和世界,而手段则为了目的而被爱。但由于对这些人来说,属于人的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的目的是物质和世俗的,因而是属地狱的,所以属于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在他们身上只居于他们的外在,不居于他们的内在,因为邪恶和虚假在这些内在中。天堂的良善和真理只能渗透到那些视天堂和教会的圣物为目的,也就是让它们属于其爱,因而属于其意图和意愿之人的内在;当这些被视为目的时,属灵心智就打开了,人通过这属灵心智被主引导。但当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被视为手段,而不是目的时,情况正好相反;因为如刚才所述,目的属于人的主导爱,当这主导爱是自我之爱时,它也是对他自己的自我或东西的爱,这爱就本身而言,无非是邪恶;只要人出于它行动,他就是出于地狱行动,从而反对神性。

此处,要知道,一切邪恶里面都有对主,对教会圣物的仇恨。事实就是这样,这一点已经从地狱向我清楚显明了,地狱里的所有人都处于邪恶,并且一切邪恶都来自地狱;因为在那里,当他们只是听到主的名时,他们不仅对主,而且对所有承认祂的人都充满强烈的愤怒。正因如此,地狱与天堂截然对立,并处于摧毁天堂,消灭其中的神性事物,也就是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的不懈努力之中。这表明为何邪恶会因良善发怒,邪恶之虚假因真理发怒;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怒气或愤怒”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

在以下经文中也一样。路加福音:

耶稣说,在那些日子,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路加福音21:23)

这些话论及时代的完结,也就是教会的末期。“怀孩子的和哺乳的有祸了”表示那时良善和真理无法被接受。“因为将有大灾难临到这地,也有愤怒临到这百姓”表示由于那时将在教会掌权的邪恶而对良善的弃绝,由于虚假而对真理的弃绝,“灾难”在此表示掌权的邪恶,“愤怒”表示掌权的来自邪恶的虚假,因为在教会结束时,恶人因良善受苦,因真理发怒。

以赛亚书:

公义、力量,惟独在乎耶和华;人必归向祂,凡向祂发大怒的,都必蒙羞。(以赛亚书45:24)

“凡向耶和华发大怒的,都必蒙羞”表示所有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都将停止它们,“向耶和华发大怒”表示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

摩西五经:

西缅和利未是弟兄;他们在怒中杀人,任意砍断牛筋;他们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创世记49:5–7)

“流便、西缅和利未”表示信、仁和仁爱的作为;但此处“流便”表示与仁分离之信,既没有仁,也没有任何仁爱的作为从这信而来;因为这三者连贯在一起;信如何,仁就如何,仁如何,仁爱的作为就如何;因此,它们不可分割,一个属于另一个,因而如同另一个。由于流便与婢女,就是他父亲的妾通奸而受到诅咒,所以西缅和利未也被弃绝了;“我要把他们分散在雅各中,使他们散居在以色列”表示对他们的弃绝。由于被接受为教会的第一个原则的,不是“流便”所代表的信,而是属灵良善,也就是在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所以约瑟取代流便被接受为教会的长子,因为“约瑟”代表属灵良善,这良善本质上是理解力和意愿中的真理。由此清楚可知,“西缅和利未的怒气暴烈可咒,他们的烈怒坚硬可诅”表示什么,即:对良善和真理的背离,因而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和虚假;因为当仁离开信时,就不再有任何良善或任何真理。不过,《属天的奥秘》(可参看6351–6361节)更充分地解释了这些事。

马太福音:

耶稣说,有话对古人说,凡杀人的,必须受审判;但是我告诉你们,凡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马太福音5:21, 22)

“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在此也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敌意和仇恨;那些拥有这种敌意和这种仇恨的人也的确在心智、意图和意愿中不断杀人,并且若被允许,也就是说,若不受法律,以及随之对惩罚、丧失生命、名声、荣誉或利益的惧怕约束,就会实际杀人;因为凡一个人心中所珍视的,一有机会他就会行出来。“无缘无故向弟兄动怒的,必须受审判”,和那杀人的是一样的,因为“动怒”表示思考、打算、向别人意愿邪恶,意愿的一切邪恶都在人之灵的生命中,并且死后会返回,这就是为何那时他“必须受审判”,因为凡属于意图和意愿的,和行为一样受审判。不过,没有必要引用更多经文来说明,对那些处于邪恶的人来说,“愤怒”和“烈怒”表示什么,因为不言而喻,一切邪恶都隐藏着对良善的愤怒在里面,邪恶渴望消灭良善,甚至杀死那有良善在里面的人,即便在身体上不能杀死,也要在灵魂上杀死;这种渴望完全是从愤怒发出来的,并伴随着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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