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57.“仍旧不悔改他们手的作为”表示他们没有避开属于他们自我的东西,也就是如罪的各种邪恶。“人手的作为”表示人自我的东西,也就是邪恶和由此产生的虚假,因为“手”表示整体上那些从人发出的事物;事实上,心智的能力,因而其身体的能力都指向手,并终止于手;故在圣言中,“手”表示能力。因此,“人手的作为或工作”表示他自我的东西,也就是各种邪恶和虚假。他意愿的自我的东西是邪恶,他理解力的自我的东西是由此产生的虚假。论到此处所论述的这些人,经上说他们不悔改;原因在于,那些将唯信当成宗教全部的人在自己里面说:“既然通过唯信,罪得赦免,我们也能得救,那么还有悔改的必要吗?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自己的作为有什么用呢?我知道我生在罪中,是个罪人;如果我承认这一点,祈求我的过错不要归咎于我,悔改的工作不就完成了吗?还需要什么呢?”于是,他根本不思想罪,甚至最终不知道罪的存在;因此,他因从罪中流出的快乐和愉悦或满足而不断在罪里面漂流,并进入罪中,就像一艘船被风和潮水推向岩石,而船长和船员却睡着了。
在圣言中,“人手的作为或工作”在圣言的属世意义上是指雕像、铸像和偶像;但在属灵意义上,它们表示各种邪恶和虚假,也就是人自我的东西;如以下经文;耶利米书:
不可以你们手的作为惹我发怒;你们竟以你们手的作为惹我发怒,自招灾祸。我也必照他们的作为,按他们手所作的报应他们。(耶利米书25:6-7, 14)
又:
以色列人以他们手的作为惹我发怒。(耶利米书32:30; 44:8)
又:
至于他们,我要发出我的判语触动他们一切的邪恶,因为他们跪拜自己手的作为。(耶利米书1:16)
以赛亚书:
当那日,眼目必看着以色列的圣者,必不仰望祭坛,就是他们手的作为,也不看着他们指头所作的。(以赛亚书17:7-8; 31:7; 37:19; 耶利米书10:9)。
“人手的作为”是指他的自我,因而是指邪恶和虚假,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很明显地看出来:由于这个原因,经上禁止以色列人用凿过的石头建祭坛和圣殿,禁止他们在这些石头上动铁器;因为它们表示“人手的作为”。出埃及记:
你若为我筑一座石坛,不可用凿过的石头建它;因你在上头一动凿子,就把坛污秽了。(出埃及记20:25)
约书亚记:
约书亚筑一座石坛,是用没有动过铁器的石头筑的。(约书亚记8:30, 31)
列王纪:
耶路撒冷的圣殿是用整块石头建的,建殿的时候,锤子、斧子和任何铁器都没有听见。(列王纪上6:7)
主所做的一切也被称为“祂手的作为或工作”;这些是祂自己的,或说是祂自我的东西,本身是良善和真理;如以下经文;诗篇:
耶和华手的作为是真理和公平。(诗篇111:7)
又:
耶和华啊,你的怜悯永远长存;求你不要离弃你手的作为。(诗篇138:8)
以赛亚书:
耶和华以色列的圣者,形成他的如此说,关于我的众子,你们求问我征兆,关于我手的工作,你们吩咐我。(以赛亚书45:11)
又:
你的人民都必成为义人,是我栽种的嫩枝,我手的作为。(以赛亚书60:21)
又:
耶和华啊,现在你仍是我们的父;我们是泥,你是我们的窑匠;我们都是你手的工作。(以赛亚书64:8)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