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55

455.“因它们的尾

455.“因它们的尾巴像蛇,并且有头用来伤害”表示推理,因为他们是感官的,并且颠倒了,嘴上讲真理,却因构成其宗教教义之头的原则而歪曲它们,从而欺骗他人。蝗虫在此和前面(AR 438—439节)所表相同;但在那里,经上说“它们有尾巴像蝎子”,而此处经上说“像蛇”,因为“蝗虫”所描述的那些人用圣言、知识或科学和学问来说话和说服;而此处所描述的这些人只用论据,也就是真理的表象和谬误来说话和说服;那些巧妙地,似乎有智慧地利用这些论据的人的确会欺骗,但不到那么大的程度。

在圣言中,“蛇”表示感官事物,感官事物是人生命的终端,如前所述(AR 424节)。原因在于,所有动物都表示人的情感;因此,在灵界,从远处看,天使和灵人的情感就像动物,纯感官的情感就像“蛇”,这是因为蛇在地面上爬行,舔食尘土,感官事物是理解力和意愿的最低层,最贴近这个世界,并以世界上的物体和快乐为食,而这些物体和快乐只影响身体的物质感官。种类繁多的毒蛇表示依赖于邪恶情感的感官事物,在那些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人中间,邪恶情感构成心智的内层;无毒无害的蛇表示依赖于良善情感的感官事物,在那些因良善之真理而有智慧的人中间,良善情感构成心智的内层。

在以下经文中,“蛇”表示依赖于邪恶情感的感官事物;以赛亚书:

他们舔土像蛇。(弥迦书7:17)

以赛亚书:

他们必舔土如蛇。(以赛亚书65:25)

创世记:

耶和华对蛇说,你必用肚子行走,尽你一生的日子吃尘土。(创世记3:14)

经上如此描述感官层,因为它与地狱相通,地狱里的所有人都是感官的,地狱将属灵事物上的天堂智慧变成地狱的疯狂。以赛亚书:

非利士啊,不要喜乐,因为从蛇的根必生出蛇怪,它的果子是会飞的火蛇。(以赛亚书14:29)

又:

他们孵毒蛇蛋,吃它蛋的人必死,有人踏破这蛋,就有毒蛇孵出。(以赛亚书59:5)

以色列人因渴望回埃及,所以被蛇咬了(民数记21:4-9)。“回埃及”表示从属灵的变成感官的;因此,经上说:

埃及的雇工转身离去,它的声音好像蛇行一样。(耶利米书46:21-22)

由于但是众支派中最远的,因而表示教会的终端,也就是服从于内层的感官层,所以论到他,经上如此说:

但必作道上的蛇,咬伤马蹄,使骑马的向后坠落。(创世记49:17)

“马蹄”表示理解力的终端,也就是感官层;“咬”表示附着于它们;“骑马的”表示由它们,即这些感官事物产生的无知,或知识的缺乏,真理因这种无知,或知识的缺乏而被扭曲;因此,经上说:“骑马的向后坠落。”由于感官人像狐狸一样狡猾和奸诈,所以主说:

你们要谨慎像蛇。(马太福音10:16)

因为感官人基于表象和谬误来说话和推理;他若拥有辩论的天赋,就会知道如何巧妙地确认一切虚假,以及关于唯信的异端,但在看到真理的能力上仍旧如此迟钝,以至于几乎不可能更迟钝了。


真实的基督教 #226

226.⑴没有教义,

226.⑴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这是因为圣言的字义纯由对应构成,以便它能同时包含属天和属灵之物,并且每个字都是这些事物的容器和支撑。因此,字义中的神圣真理极少是裸露的真理,而是披上外衣的真理。这些真理被称为真理的表象。其中很多适合简单人的认知,这些人的思维不会超越诸如他们用肉眼所看的那类事物。有些事看似矛盾,但若在属灵之光中看圣言,就会发现它里面没有任何矛盾之处。另外,先知书的某些部分还收集了看不出任何意义的地名和人名。由于圣言的字义具有这样的性质,所以很明显,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举例说明这一点。经上说:
耶和华后悔。(出埃及记32:12,14;约拿书3:9;4:2)
还说:
耶和华不后悔。(民数记23:19;撒母耳记上15:29)
若无教义,这些话无法自圆其说。经上说:
耶和华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民数记14:18)
又说:
不可因子杀父,也不可因父杀子,凡被杀的都为本身的罪。(申命记24:16)
在教义的光照下,这些说法并不冲突,而是和谐一致。
耶稣说:
你们祈求,就给你们;寻找,就寻见;叩门,就给他开门。(马太福音7:7,8;21:21,22)
若没有教义,人们会以为,凡人所求的,就都能得到;但由教义可知,凡人通过主所求的,就被赐予他。主还教导了这一点:
你们若常在我里面,我的话也常在你们里面,凡你们所愿意的,祈求就给你们成就。(约翰福音15:7)
主说:
你们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神的国是你们的。(路加福音6:20)
若没有教义,人们会认为这是在教导天堂是为穷人而非富人所建的。而教义却教导,所谓贫穷是指灵里贫穷。因为主说:
灵里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马太福音5:3)
主又说:
你们不要论断人,免得你们被论断。因为你们怎样论断人,也必怎样被论断。(马太福音7:1,2;路加福音6:37)
若没有教义,人有可能由此断定,不应论断恶人为恶。然而,教义告诉我们:只要出于公义,论断是可以的。因为主说:
总要按公平断定是非。(约翰福音7:24)
耶稣说:
但你们不要受师尊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就是基督。也不要称呼地上的人为父,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父,就是在天上的父;也不要受主人的称呼,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主人,就是基督。(马太福音23:8-10)
若无教义,人会由此断定,人不该视别人为师尊、父亲和主人。然而,由教义可知,这在属世意义上是可以的,但在属灵意义上不可。
耶稣对门徒说:
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有人或许从这些话断定,主的门徒会去审判,而事实上,他们不能审判任何人。这个奥秘通过以下教义就会清楚明了:唯独那位全知、识透人心的主才会审判,祂的“十二门徒”是指教会通过圣言从主那里所汲取的一切真理和良善。因此,教义表明,要审判每个人的是这些真理,正如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言(3:17,18;12:47,48)。圣言中还有很多类似经文,由此明显可知,没有教义,圣言不被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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