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51

451.“马的头好像

451.“马的头好像狮子头”表示关于唯信的幻想,好像它拥有能力,或是强大的。“头”表示他们对唯信的想象和幻想,这些想象和幻想是此处论述的主题,用一个词来称呼,就是妄想。“马”表示他们心智内层的推理,这些推理就是这样(AR 449节);“狮子”表示能力(AR 241节);但这是源于谬误的能力,因为他们是感官的,感官人基于谬误进行推理,他们用谬误来说服并迷惑人(AR 424节)。

凡稍微提升一下自己心智的人都能看出,他们支持唯信的论据都是想象和幻想的。行为中的信和状态中的信,如他们所想象的,若不是幻想,又是什么吗?他们当中有谁知道行为中的信呢?当良善不从人那里进入行为中的信时,是什么构成状态中的信呢?罪的赦免和随之而来的瞬间救赎,不就是想象思维的结果吗?这就是教会中“火焰的飞蛇”,对此,可参看《圣治》(340节)。由归算产生的豁免、功德、公义和成圣的骄傲自大或价值,不就是幻想吗?对此,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18节)。

若没有人貌似凭自己在外在上的合作,在内在中的神性运作是什么呢?因为将内在与外在分离,以至于这两者不能有结合,纯粹是幻想(参看AR 606节)。这种幻想就是与仁分离之信;因为作为中的仁是信的容器和根基,是信的土壤和大地,也是信的本质和生命;总之,源于仁的信就是这个人,或真实的人;而无仁之信就是一个幽灵,一个想象的生物,或一个理论推理的想象实体,就像漂浮在空中的水泡。或许有人会说,你若从信中除去理解力,就看不到幻想的东西了;但要知道,人若能从信中除去理解力,就可能会将上千个幻想强加到每一个宗教信条上,正如过去罗马天主教所做的那样。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 #94

SS94.举例说明这

SS94.举例说明这一点。在圣言的许多地方,生气、发怒和报复被归于主;经上还说祂惩罚人,把人扔进地狱,试探人等等。人若简单地相信这一切,并因此惧怕神,小心翼翼不去得罪祂,就不会因这简单的信仰而被定罪。然而,人若确认这些观念到了这种地步,即:真的以为生气、发怒、报复,因而邪恶的事存在于主里面,主因生气、发怒、报复而惩罚人,把他扔进地狱,就会被定罪,因为他摧毁了纯正真理,即:主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凡具有这些品质的人都不可能生气、发怒和报复。这些东西被归于主,是因为这是表象。其它情况也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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