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49.启9:17.“因此我在异象中看见那些马和骑马的”表示那时发现,他们心智的内层关于唯信的推理都是想象和幻想的,他们自己因它们而疯狂。“看见”表示发现他们的品质;“马”表示他们心智内层关于唯信的推理,在此表示想象和幻想的推理,因为经上说,约翰“在异象中”看见他们。“那些骑马的”表示那些因对圣言的理解而聪明的人,但在此表示那些因与圣言相反的想象和幻想而疯狂的人。
由于他们心智的内层以这些形式出现,而这些形式表示关于唯信的想象和幻想的推理,所以我将他们的一些话公之于众,这些话是我从他们自己的口中听来的;这些话如下:“在人严重堕落之后,唯信不就成了得救的唯一方法了吗?没有这个方法,我们怎能出现在神面前?它不是唯一的方法吗?我们不是生在罪中吗?我们的本性不是因亚当的过犯而完全败坏了吗?除了唯信外,还有其它医治的方法吗?我们的作为能对此有何贡献呢?谁能凭自己做任何善行?谁能洁净、赦免自己,使自己称义并得救呢?功德或寻求功德和自我公义不就潜藏在人凭自己所做的一切作为中吗?也许我们应该做善事,但我们能做一切并成全律法吗?此外,人若冒犯了一条诫命,就冒犯了全部,因为它们是连在一起的。主为何降世,在十字架上忍受如此的痛苦呢?不就是为了从我们身上除去律法的定罪和诅咒,与父神和解,唯独成为功德和公义吗?这功德和公义可以通过信被归给人。要不然,祂的降临有什么好处,或谁会从祂的降临中受益呢?因此,既然基督为我们受苦,为我们成全了律法,又除去了律法定罪的权利,那么邪恶还能再定罪吗?或良善还能拯救我们吗?因此,我们有信的人处于完全的自由,也就是说,可以完全自由地思考,意愿,说话,并随心所欲地做任何事,只要不损害我们的名声、荣誉和利益,不招来民法的惩罚,因为这对我们来说,是一种耻辱和伤害。”再往北游荡的一些人说,为得救所做的善行是有害的、致命的和受诅咒的;在这些人当中还有一些教会长老。
这些话是我所听见的;但他们喋喋不休,喃喃自语的话更多,只是我没有听见。此外,他们说起话来毫无羞耻,肆无忌惮,言行都很淫荡,他们不为任何恶行而害怕或担心,除非出于伪装,或为了显得诚实、体面。这就是那些使唯信成为宗教的全部之人的心智内层,因而其身体的外层。然而,如果一个人直接靠近主自己,就是救主,相信祂,也行善,这两者都是为了得救,并且这个人貌似凭自己如此行,但仍相信这是靠着主,或说相信这是主做的,那么他们所说的这一切话都会崩塌、落空。除非人貌似做这些事,否则信根本不能被赐下,仁也不能被赐下;因此没有宗教,从而没有拯救。
978.启16:7.“我又听见另一位从祭坛中说”表示来自主的属天国度的对主公义的传讲。这从“从祭坛中出来的天使”的含义清楚可知,“从祭坛中出来的天使”是指主的属天国度;因为“祭坛”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因而也表示处于神性良善的天堂;这个天堂,或这些天堂构成主的属天国度。“祭坛”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可参看AE 391, 490, 915节)。“从祭坛中”说话的天使表示主的属天国度,因为第五节经文所描述的说话的“众水的天使”表示主的属灵国度(参看AE 971节)。由于主的公义在此从天堂中传讲,而天堂由两个国度,即属灵国度和属天国度组成,所以才有来自每个国度的传讲;“众水的天使”是指一个国度,“祭坛的天使”是指另一个国度。
(关于第五诫续)
以商人为例:只要他们不将非法所得和非法高利贷,以及欺诈和诡计视为罪,从而避之如罪,他们的作为就都是邪恶;因为这些作为不可能是从主而做的,而是从人自己而做的。他们越从内在擅长欺诈、狡猾和规避同伴,他们的作为就越邪恶。他们越擅长打着诚实、公义和虔诚的幌子将这些手段付诸实施,他们的作为还要更邪恶。一个商人越在这些事中感受到快乐,他的作为就越来源于地狱。但如果他行事诚实、公义,是为了获得名声,并通过名声获得财富,甚至似乎出于对诚实和公义的爱而行事,却不是出于对神性律法的情感或服从而行事诚实、公义,那么他内心仍不诚实和不公义,他的作为就是偷盗,因为他打着诚实和公义的幌子而寻求偷盗。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在死后会变得显而易见,那时人出于其内在意愿和爱,而不是出于外在意愿和爱行事;因为那时他只思想和策划狡猾的手段和抢劫,从那些诚实的人中退出,要么前往森林,要么前往荒漠,在那里沉迷于计谋。总之,这种商人都变成了强盗。而那些避开如罪的各种偷盗,尤其避开通过诡计和欺诈所实施的更内在、更隐蔽的那种偷盗的商人则不然。他们的作为都是良善,因为它们来自主;完成这些事或作为的来自天堂的流注,也就是经由天堂来自主的流注,被刚才所提到的邪恶拦阻了。对这些商人来说,财富不会造成伤害,因为对他们来说,财富是功用的手段。他们的贸易是他们用来服务国家和同胞的功用;他们通过自己的财富处于履行这些功用的状态,或说财富也能使他们履行这些功用,而对良善的情感把他们引向这些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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