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39

439.“尾巴上有毒

439.“尾巴上有毒刺,它们的能力是要伤人五个月”表示对圣言的巧妙歪曲,他们通过这些歪曲在短时间内使理解力昏暗和迷惑,从而欺骗和掳获它。“尾巴上的毒刺”表示对圣言的巧妙歪曲;“毒刺”表示巧妙;“尾巴”表示被歪曲的圣言真理(AR 438节)。“伤人的能力”表示他们通过这些能造成麻痹,换句话说,他们能使理解力昏暗和迷惑,从而欺骗和掳获它;因为它们的“尾巴像蝎子”,而“蝎子”表示这些事物(AR 425节)。“五个月”表示短时间内,如前所述(AR 427节)。当他们从圣言中引用并应用任何东西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因为圣言是照着对应来写的,对应部分是真理的表象,包含真正的真理在里面。如果这些真理在教会不为人知,那么他们可能会从圣言中摘取出很多东西,这些东西起初似乎支持异端,或与异端一致;但当真正的真理在教会为人所知时,真理的表象或表面真理就会显露出来,真正的真理则映入眼帘。

但在此之前,异端分子通过取自圣言的各种事物能遮蔽并迷惑理解力,从而欺骗和掳获它。那些声称人的罪得赦免,或换句话说,人凭信的行为称义,而人对此一无所知,并且这是在一瞬间发生的,即便之前没有发生,甚至在死亡的最后一刻也会发生的人就做这种事,这一点可举例说明,但这不是举例说明的地方。在阿摩司书,“钩”(stings,或刺)也表示源于邪恶并造成伤害的虚假:

看哪,日子快要临到你们,他们必用钩子把你们拉出来。(阿摩司书4:2)摩西五经:

你们要赶出那地的居民,免得他们成为他们眼中的荆棘,肋下的刺。(民数记33:55)

“荆棘”、“蒺藜”、“棘刺”、“蓟草”因它们的刺也表示邪恶之虚假。


诠释启示录 #1141

1141.启18:1

1141.启18:12.“这货物就是金、银”表示被他们亵渎的总体上的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他们用来谋利的总体上的一切邪恶和虚假。这从“货物”和“金、银”的含义清楚可知:“货物”是指用来获得利益的一切事物,当论及教会时,这些货物表示邪恶和虚假(对此,参看AE 1139节)。“金、银”是指良善和真理(参看AE 242节),但在此是指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因而是指邪恶和虚假,因为它们属于巴比伦;当圣言的良善和真理被亵渎时,它们就不再是良善和真理,而是邪恶和虚假;它们因歪曲和玷污,以及照之的生活被亵渎。至于亵渎的性质、源头和品质,可参看前文(AE 1045–1099节)。“金银的货物”表示总体上的一切事物,因为本节经文接下来的部分列举了被亵渎的良善和真理;它们是具体的邪恶和虚假,由“宝石、珍珠、细麻布、紫色料、丝绸、朱红色料、香木、象牙器皿、极宝贵的木头和铜、铁、大理石的器皿”来表示。本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事物,因为接下来的第13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敬拜的一切事物,第14节经文所提到的事物表示属于结果的一切事物。由此清楚可知,“金、银的货物”在此表示被他们亵渎的总体上的圣言、教义和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因而他们用来谋利的总体上的一切邪恶和虚假。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3)圣治的第三条律法是,出于自由照着理性思考和说出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主;出于自由思考和说出虚假,意愿和实行邪恶,不是来自人,而是来自地狱;然而,是以这种方式,虽然虚假和邪恶来自地狱,但自由本身,就本身而言,以及思考、意愿、说话和实行的能力本身,就本身而言,都来自主。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和本身为真理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人,理解力可通过以下事实明白这一点,即: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是祂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热是祂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由于人是这些的接受者,所以可推知,出于爱的一切良善和出于智慧的一切真理都来自主,而非来自人。但一切邪恶和一切虚假都来自地狱,而不是来自人,这一点是一个以前从未听说过的事实,没有像良善和真理不是来自人这一事实那样成为信仰问题。邪恶和虚假来自人只是一个表象,这个表象若被相信,就是一个谬论。这个谬论是无法理解的,除非知道地狱的性质,也知道随着主以良善和真理从那一边流入,地狱如何能以邪恶和虚假从这一边流入。因此,我们首先要说明地狱是由谁组成的,它的性质和起源是什么,从而说明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的人作为两边的一个纯粹的接受者如何被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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