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37.“它们翅膀的响声,好像许多马车奔赴战场的响声”表示他们的推理,就好像它们源于取自被完全理解的圣言的教义真理,他们必须为之而激烈战斗。“翅膀的响声”表示推理,因为“飞”表示感知和教导(AR 245, 415节);“战车或车”表示教义,如稍后所看到的;“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AR 298节);“许多马”表示完全理解;显然,“奔赴战场”表示对战斗的热情。“战车或车”表示教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神的战车两万万,平安的天使千千,主在他们当中。(诗篇68:17)
又:
耶和华用云彩为战车,藉着风的翅膀而行。(诗篇104:2, 3)
哈巴谷书:
耶和华啊,你骑在你的马上,你的战车是拯救。(哈巴谷书3:8)
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的战车好像旋风。(以赛亚书66:15)
以西结书:
你们必在我席上因马匹、战车而饱足;我必显我的荣耀在列族中。(以西结书39:20, 21)
撒迦利亚书:
我必剪除以法莲的战车和耶路撒冷的战马。(撒迦利亚书9:10)
哈该书:
我必倾覆列国的宝座,倾覆战车和乘在其中的。(哈该书2:22)
以赛亚书:
你去设立守望者,叫他看见和报告;他看见一辆战车,一对马兵,一辆骆驼车和一个人的战车,他就说,巴比伦倾倒了,倾倒了。(以赛亚书21:6-7, 9)
由于“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因而表示取自圣言的教义,和众先知一样(AR 8节),所以他们被称为“以色列的战车和马兵”;出于同样的原因,以利沙看到以利亚乘火车被接到天上去了,以利沙的仆人看到火车火马围绕着以利沙(列王纪下2:11-12; 6:17; 13:14)。此外,“战车或车”也出现在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31:1; 37:24; 66:20; 耶利米书17:25; 22:4; 46:2-3, 8-9; 50:37-38; 51:20-21; 以西结书26:7-8, 10-11; 但以理书11:40; 那鸿书3:1-3; 约珥书2:1-5; 撒迦利亚书6:1-3)。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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