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36

436.启9:9.“

436.启9:9.“它们有胸甲,好像铁甲”表示在他们看来,他们用来战斗并获胜的基于谬误的论据如此强大,以至于无法反驳。“胸甲”表示防御或保护,因为它们保护胸部;“胸甲”在此表示虚假的防御或保护,这种防御或保护是通过基于谬误的论据实现的,虚假原则通过这些论据进行防御。因为从虚假原则中只能流出虚假。真理即便是先进的,也只是表面上或肤浅地、因而感官地被看待,从而被歪曲,并在这些人中间变成谬误。“胸甲”之所以具有这种含义,是因为在圣言中,“战争”表示属灵的战争,因此“战争武器”表示与这类战争有关的各种事物;如耶利米书:

你们马兵要装备马匹,并骑上,顶盔站立;磨枪贯甲。(耶利米书46:4)

以赛亚书:

祂穿上公义为铠甲,将拯救的头盔戴在头上。(以赛亚书59:17)

诗篇:

你要投靠在祂的翅膀底下,祂的真理必是你的盾牌和护盾。(诗篇91:4等; 以西结书23:24; 38:4; 39:9; 那鸿书2:3; 诗篇5:12; 35:2-3)。

“它们的胸甲好像铁甲”表示他们觉得他们的论据似乎如此强大,以至于无法反驳;因为“铁”凭其坚硬而表示坚固或力量。


圣爱与圣智 #41

41.不过,由于这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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