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35

435.“牙齿像狮子

435.“牙齿像狮子的牙齿”表示在他们看来,感官事物,也就是属世人生命的终端,似乎拥有掌管一切的能力。“牙齿”表示属世人生命的终端或最低元素,被称为感官事物(对此,参看AR 424节)。感官事物分为两种,一种属于意愿,一种属于理解力;意愿的感官事物由“女人的头发”来表示(AR 434节);理解力的感官事物由“牙齿”来表示;后者,或也可说,因确认而处于虚假的感官人觉得自己似乎拥有掌管一切的能力,以至于无法被征服;因此,表示这些感官事物的“蝗虫的牙齿”就“像狮子的牙齿”,因为“狮子”表示能力(AR 241节)。“牙齿”表示人生命的终端,被称为感官事物,感官事物当与心智的内层分离时,就处于纯粹的虚假,并向真理施暴,甚至摧毁它们,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诗篇:

我的灵魂,我躺卧在狮子中间,他们的牙齿是枪、箭。(诗篇57:4)

又:

神啊,求你摧毁他们口中的牙,求你敲碎少壮狮子的大牙。(诗篇58:6)

约珥书:

有一民族上来我的地,很强盛,它的牙齿是狮子的牙齿,它有狮子的大牙。(约珥书1:6)

诗篇:

耶和华啊,你敲碎了不敬神者的牙齿。(诗篇3:7)

但以理书:

兽从海中上来,可怕可惧,极其强壮,有大铁牙,吞吃嚼碎。(但以理书7:3, 7)

诗篇:

耶和华当受祝福,祂没有把我们当猎物交给他们的牙齿。(诗篇124:6)

由于感官人看不到在自己光中的任何真理,而是推理和争论一切事是不是这样;还由于地狱中的这些争论在外面听上去就像

磨牙或切齿,而磨牙或切齿本身就是虚假和真理的碰撞,所以“切齿”(马太福音8:12; 13:42, 50; 22:13; 24:51; 25:30; 路加福音13:28)表示什么,就显而易见了;“咬牙”(约伯记16:9; 诗篇35:15-16; 37:12; 112:10; 弥迦书3:5; 耶利米哀歌2:16)表示什么,在某种程度上也很明显了。


圣爱与圣智 #41

41.不过,由于这与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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