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9.启9:6.“在那些日子,人要求死,决不得死;愿意死,死却逃避他们”表示那些处于分离之信的教义之人希望在信的问题上,理解力被关闭,意愿被阻止,这样他们就没有任何属灵的光和生命;但主规定,理解力不可被关闭,意愿也不可被阻止,免得人里面属灵的光和生命熄灭。“在那些日子”表示当唯信的教义被普遍接受时,教会的最后状态。“人要求死”表示他们希望在信的问题上,理解力被关闭;“决不得死”表示主规定,这种事不可以发生;“愿意死”表示他们还希望意愿在信的问题上被阻止;“死却逃避他们”表示主规定,这种事也不可以发生;因为这样属灵的光和生命就会熄灭,人会属灵地死亡。“要求”论及理解力;“愿意”论及意愿;“死”论及这两者。显然,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否则,“人要求死,决不得死;愿意死,死却逃避他们”会是什么意思呢?因为“死”不是指其它死亡,而是指属灵的死亡,当理解力从所要相信的事中被移除时,就会造成属灵的死亡;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人不知道他所思考并实行的,是真理还是虚假,因而不知道他是与天堂天使一起思考和行动,还是与地狱的魔鬼一起思考和行动。
SS83.每个人都有两种生命官能,被称为理解力和意愿。理解力是接受真理、因而接受智慧的容器,意愿是接受良善、因而接受爱的容器。为叫一个人能成为教会的一部分,这两者必须合而为一;当这个人从纯正真理形成他的理解力,并且表面上看貌似凭他自己如此行时,当他的意愿充满爱之良善,并且这一切由主实现时,它们就合为一体。人由此而拥有一种真理的生命和一种良善的生命,真理的生命从意愿而在理解力中,良善的生命通过理解力而在意愿中。这就是一个人里面的真理与良善的婚姻,以及他里面的主与教会的婚姻。关于被称为一个婚姻的这种相互结合,详情可参看《圣治》,《圣爱与圣智》和《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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