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26.启9:4.“并且有话对它们说,不可伤害地上的草和任何青物,并任何树木,惟独要伤害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表示主的圣治,即:除了那些没有处于仁,由此没有处于信的人外,他们不能从其他任何人那里夺走任何信之真理和良善,也不能夺走对它们的任何情感和感知。“有话对它们说”表示主的圣治,因为这话是从天上说的;“不可伤害地上的草和任何青物”表示不能夺走任何信之真理和良善;“草”表示信之真理,信之真理是首先在人里面涌现出来的东西(AR 401节);“青物”表示信的生命原则或生命力,它源于良善(AR 401节);“不可伤害任何树木”表示不能夺走对真理和良善的情感和感知;因为“树”表示在这些方面的人(AR 400节);“额上没有神印记的人”表示那些没有处于仁,因而没有处于信的人;因为“额”表示爱和仁(AR 347节);“有印记”表示知道他们,并将他们与其他人区分开来(AR 345节)。
除了那些没有处于仁之信的人外,那些确认唯信,直到唯信称义和唯信得救的真正奥秘的人之所以不能从任何人那里夺走任何信之真理和良善,也不能夺走对它们的情感和感知,是因为除了教导和传讲它们的主教外,几乎没有人理解它们。平信徒虽然听到它们,但它们是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讲这些奥秘的教导奥秘的牧师本人可从以下事实确定地知道这一点,即:他自己年轻时将他的整个天赋力量都花在了获得它们的知识上,后来在接下来的岁月中,又把整个天赋力量都花在了保持它们上,并且他因它们而自视为具有非凡学问的人。那么,对简单地出于仁想到信的平信徒来说,当他听到这些奥秘时,情况必是什么样呢?由此可见,唯信称义是神职人员的信,不是平信徒的信,除了那些生活漫不经心的人外。后者从神职人员的奥秘中只获知:唯信得救;他们不能凭自己行善,也不能成全律法,基督为他们受难;除此之外还有其它一些具有类似性质的信条。
972.“今在、昔在的主啊,你是公义的”表示在来自永恒的神性良善方面的主。这从“公义”和“今在、昔在”的含义清楚可知:“公义”当论及主时,是指神性良善,因为在圣言中,“公义”论及良善,“神圣”论及真理(参看AE 204节)。“今在、昔在”是指无限和永恒,因为“今在、昔在”等同于“耶和华”;在圣言中,主凭神性良善被称为耶和华,凭神性真理被称为神;此外,在或是(存在)当论及主时,是指从祂自己而存在或是,也就是在祂自己里面,实存(或显现)当论及主时,是指从祂自己并在祂自己里面存在。实存(或显现)在相对意义上是指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中的存在,这是通过神性真理实现的。这种是或存在就是永恒所指的;因为在天堂,当永恒论及主时,对它的理解没有任何时间观念,因而不同于世上对它的理解。在天使的观念中,永恒是指神性显现或实存的状态,而神性显现或实存与神性本质,也就是耶和华构成一体。存在或是(Esse或being)方面的无限由耶和华里面的“今在”来表示;实存或显现(existence)方面的无限由耶和华里面的“昔在”来表示。无限实存或显现,也就是永恒,就是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天堂和属于它的一切就来自这发出的神性。神性实存或显现也是神性存在;但就天堂而言,它被称为实存或显现,在天堂,它是全部中的全部。
(关于第五诫续)
人若放弃广泛意义上所理解的偷盗,事实上出于其它任何理由,而不是出于宗教,并为了永生而避开它们,就没有从偷盗中洁净;因为其它原因打不开天堂,或说他无法以其它方式打开天堂。事实上,主通过天堂移除与人同在的邪恶,就像祂通过天堂移除地狱一样。例如,有些高级和低级的财产管理者,商人,法官,各种公职人员,工人,放弃偷盗,也就是放弃非法谋利和高利贷,也避开它们,但只是为了名声,以及随之而来的荣誉和利益,或因为文明和道德的法律,总之,是由于某种属世之爱或属世的惧怕,因而由于纯外在的约束,不是由于宗教信仰;这些人就其内层生命而言,仍充满偷盗和掠夺的欲望,当外在约束除去时,这种欲望就会爆发出来。每个人死后都是这种情况。他们的诚实和正直只是面具,伪装和狡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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