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13.“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以致它们的第三部分黑暗了”表示因源于虚假的邪恶和源于邪恶的虚假,他们不知道何为爱,何为信,也不知道任何真理。“第三部分”表示一切或所有(AR 400节);“日头”表示爱(AR 53节);“月亮”表示聪明和信仰(AR 332节);“星辰”表示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AR 51节);“黑暗”表示因源于虚假的邪恶和源于邪恶的虚假而不被看见或知道。源于虚假的邪恶在那些采用宗教的虚假,并确认它们,直到这些虚假看似真理的人中间;当他们照之生活时,就出于虚假或虚假之邪恶而行恶。而那些不视恶为罪的人拥有源于邪恶的虚假;那些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尤其从圣言来确认邪恶不是罪的人,更是如此。确认本身就是源于邪恶的虚假,被称为邪恶之虚假。
“黑暗或暗”之所以表示这些虚假,是因为光表示真理;当光被熄灭时,黑暗就来了。为证实这一点,我们先引用一些经文,其中的话与启示录在此论到“日月星辰”,以及因它们熄灭而产生的黑暗的那些话很相似;约珥书:
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这都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未到以前。(约珥书2:31)
以赛亚书:
天上的众星群宿都不发光;日头一出,就变黑暗;月亮也不放光。(以赛亚书13:10; 24:23)
以西结书:
我将你扑灭的时候,要把天遮蔽;以密云遮住太阳,月亮也不放光;我必使天上的发光体都在你以上变为昏暗,使你的地上黑暗。(以西结书32:7, 8)
约珥书:
耶和华的日子已经临近,日月昏暗,星辰收回其光辉。(约珥书2:1, 10)
马太福音:
那些日子的灾难一过去,日头就变黑了,月亮也不发光,众星要从天上坠落。(马太福音24:29; 马可福音13:24, 25)
若提升心智,谁看不出在这些经文中,所指的不是世界上的日月星辰?
“黑暗”表示各种虚假,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阿摩司书:
渴望耶和华日子的人有祸了;那日黑暗没有光明,耶和华的日子不是黑暗没有光明吗?不是幽暗毫无光辉吗?(阿摩司书5:18, 20)
西番雅书:
耶和华的日子,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一个密云、乌黑的日子。(西番雅书1:15)
以赛亚书:
那日,祂必俯察下地,看哪,尽是黑暗;光明必因毁坏而变黑暗。(以赛亚书5:30; 8:22)
又:
看哪,黑暗遮盖大地,幽暗遮盖万民。(以赛亚书60:2)
耶利米书:
在耶和华造成黑暗以先,当将荣耀归给祂;我们盼望光明,祂却使光明成为幽暗。(耶利米书13:16)
以赛亚书:
我们指望光,看哪,却只有黑暗;指望光明,却行走在幽暗中;我们晌午绊脚,如在黄昏一样;我们在活人当中像死人一般。(以赛亚书59:9-10)
又:
祸归于那些以暗为光,以光为暗的人。(以赛亚书5:20)
又: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大光。(以赛亚书9:2; 马太福音4:16)
路加福音:
清晨的日光从高处向坐在黑暗中死荫里的人显现。(路加福音1:78, 79)
以赛亚书:
你若将你的灵魂给饥饿的人,你的光就必在黑暗中升起,你的幽暗必如正午。(以赛亚书58:10)
又:
到那日,瞎子的眼必从幽暗黑暗中得以看见。(以赛亚书29:18; 42:16; 49:9)
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却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又:
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抓住你们;我作为光到世上来,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35, 46)
弥迦书:
我虽坐在黑暗里,耶和华却作我的光。(弥迦书7:8)
约翰福音:
这就是审判,光来到世上;世人不爱光,倒爱黑暗。(约翰福音3:19; 1:4-5)
马太福音:
你里头的光若是黑暗,那黑暗是何等大啊。(马太福音6:23; 路加福音11:34-36)
路加福音:
这是你们的时刻,黑暗的权势了。(路加福音22:53)
在这些地方,“黑暗”表示要么由对真理的无知,要么由宗教的虚假原则,要么由邪恶的生活产生的虚假。论到那些处于宗教的虚假,由此处于生活邪恶的人,主说,他们要被赶到外边黑暗里去(马太福音8:12; 22:13; 25:30)。
981.启16:8.“第四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日头上”表示在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日头”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AE 969节);“日头”是指对神,因而对主的爱(参看AE 401, 412b, 422a, 525, 527, 708节)。“日头”之所以表示对神,因而对主的爱,是因为在天堂,主在天使面前显为一轮太阳,祂显为一轮太阳是由于神性之爱。在灵界,一切爱都对应于火和火焰,它因对应,所以也代表性地显现为火和火焰;因此,主的神性之爱显为一轮太阳。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日头”表示在对所有在天上和世上之人的爱方面的主,在一种相互意义上表示对主的爱。对主的爱是指对实行祂诫命的爱或情感,因而对遵守十诫的爱。因为人出于爱或情感遵守并实行它们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爱主。原因在于,它们就是与人同在的主。
(续:第六诫)
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五条诫命,现在必须解释第六条诫命,即:不可通奸。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的快乐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婚姻的快乐是与人同在的天堂;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这一种快乐,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那一种快乐,因为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地狱,就在何等程度上不处于天堂呢?如今有谁能相信通奸之爱是所有地狱和魔鬼之爱中最基本的爱,而贞洁的婚姻之爱是所有天堂和神性之爱中最基本的爱;因此,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通奸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邪恶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而另一方面,人在何等程度上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处于一切良善之爱,即便不是在行动之中,也是在努力之中呢?如今有谁能相信处于通奸之爱的人根本不相信圣言,因而不相信教会,甚至从心里否认神;而另一方面,处于贞洁的婚姻之爱的人处于仁和信,也处于对神的爱呢?或谁能相信婚姻的贞洁与宗教信仰构成一体,而通奸的淫乱与自然主义构成一体呢?
如今这一切都不为人知,因为教会已经走到尽头,在真理和良善上被摧毁了;当教会是这种状况时,教会之人就因来自地狱的流注而陷入这样的说服,通奸既不可恶也不可憎,从而相信婚姻和通奸在本质上没有区别,只是在秩序上不同;然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下文会看到,它们之间有这种区别。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婚礼和婚姻在灵义上表示天堂和教会;通奸和淫行在灵义上表示地狱和对教会的一切事物的弃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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