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409

409.“落在江河的

409.“落在江河的第三部分和众水的泉源上”表示因此,圣言的一切真理都完全被歪曲了。“江河”表示丰富的真理,因为“水”表示真理(AR 50节);“众水的泉源”表示圣言(AR 384节)。圣言的真理被完全歪曲了;因为接下来经上说“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或茵陈)”,而“苦艾”表示地狱的虚假(AR 410节)。

“河”表示丰富的真理,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看哪,我要作一件新事:我要在旷野赐水,在沙漠赐河,好赐给我的百姓、我的选民喝。(以赛亚书43:19, 20)

又:

我要将水浇灌口渴的人,将河浇灌干旱之地;我要将我的灵浇灌你的种,将我的祝福浇灌你的儿女。(以赛亚书44:3)

又:

那时,哑巴的舌头必歌唱,在旷野必有水喷出,在旷野的平原必有河涌流。(以赛亚书35:6)

又:

我要在山坡上开江河,在山谷中间造泉源,我要使旷野变为水池,使干地变为水泉。(以赛亚书41:18)

诗篇:

耶和华把世界建立在海上,安定在江河之上。(诗篇24:2)

又:

我要使他的手伸到海上,右手伸到河上。(诗篇89:25)

哈巴谷书:

耶和华岂是不喜悦江河?你的怒气岂是向江河发作?你的烈怒岂是向海洋发作?因为你骑在马上。(哈巴谷书3:8)

诗篇:

有一道河,它的溪流要使神的城欢喜。(诗篇46:4)

启示录:

天使又指示我一道纯净生命水的河,从神和羔羊的宝座流出来。(启示录22:1)

诗篇:

祂在旷野分裂磐石,从深渊给他们喝;祂曾击打磐石,使江河流出来。(诗篇78:15-16, 20; 105:41)

以赛亚书:

水必从海中绝尽,河也干涸。(以赛亚书19:5-7; 42:15; 50:2; 那鸿书1:4; 诗篇107:33; 约伯记14:11)

约翰福音:

耶稣说,若有人到我这里来,就如经上所说,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来。(约翰福音7:37, 38)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33:21; 耶利米书17:7-8; 以西结书31:3, 4; 47:1-12;约珥书3:18; 撒迦利亚书9:10; 诗篇80:11; 93:3-4; 98:7-8; 110:7; 民数记24:6-7; 申命记8:7)。

但“河”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大量虚假,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赛亚书:

祂必差遣使者渡海,到被践踏的民族那里去,江河掠夺了它的地。(以赛亚书18:2)

诗篇:

若不是耶和华为了我们,水必漫过我们,河已淹没我们的灵魂。(诗篇124:2, 4, 5)

以赛亚书:

你从水中经过的时候,我必与你同在,你趟过江河,水必不漫过你。(以赛亚书43:2)

诗篇:

死亡的绳索缠绕我,彼列的洪水惊吓我。(诗篇18:4)

启示录:

龙就在妇人后面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使她被洪水吞没。(启示录12:15)

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必使又强又多的河水,起来漫过你们,涨溢泛滥,直到颈项。(以赛亚书8:7-8)

马太福音:

洪水来撞着那房子,房子却不倒塌,因为它建基在磐石上。(马太福音7:25, 27; 路加福音6:48-49)

此处“洪水”或“河”也表示大量虚假,因为“磐石”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洪水”也表示试探,因为试探就是虚假的泛滥。


诠释启示录 #990

990.“他们因痛苦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