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8.“就有烧着的大星好像一盏灯从天上落下来”表示源于地狱之爱所产生的骄傲的其自我聪明的表象。“从天上落下来的大星”表示源于地狱之爱所产生的骄傲的其自我聪明的表象,这是因为它看上去“烧着好像一盏灯或火把”,还因为它的名字叫“苦艾”,如下文所述;“星”和“灯或火把”都表示聪明,在此表示自我聪明,因为它似乎在燃烧,一切自我聪明都因骄傲而燃烧;它的骄傲是由地狱之爱产生的,地狱之爱由“火烧着的大山”来表示(AR 403节)。“苦艾”表示地狱的虚假,自我聪明从地狱的虚假中存在并燃起。“星”表示聪明(可参看AR 151, 954节);“火把”,或“灯或灯笼”也表示聪明(AR 796节)。
18.凡相信神是一位人的,都会确信神里面有无限事物。作为一位人,祂拥有一个身体和属于这身体的一切,也就是有脸、胸、腹、腰和脚;因为没有这些,祂就不是一位人。祂不仅有这些,还有眼、耳、鼻、口、舌,以及人里面的各个部位,如心、肺,和依赖于心肺的器官,所有这些集合在一起,使得人成为一个人。在受造人里面,这些部位有很多,就其结构细节而言,则不计其数。但在神-人里面,它们是无限的,且无一缺失,祂由此拥有无限的完美。之所以在非受造的人,也就是神,与受造人之间进行比较,是因为神是一位人;祂自己就说,世人是照着祂的形像和样式造的(创世记1: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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