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6.“船只的第三部分也坏了”表示服务于生活功用的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在他们中间都被摧毁了。“第三部分”表示一切或所有,如前所述(AR 400, 404, 405节);“船”表示服务于生活功用的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船”表示这些知识或认知,这是因为船只穿越大海,带回属世人为一切功用所需的必需品;而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是属灵人为一切功用所需的必需品;事实上,教会的教义来自它们,而生活与这教义一致。“船”表示这些知识或认知,因为它们是容器;在圣言的许多地方,容器被视为所盛之物,如杯子被视为酒,盘子被视为食物,帐幕和圣殿被视为其中的圣物,约柜被视为律法,祭坛被视为敬拜,等等。
在以下经文中,“船”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创世记:
西布伦必住在海滨,成为停船的港口。(创世记49:13)
“西布伦”是指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以西结书:
推罗啊,建造你的使你的美丽完全;他们用示尼珥的松树作你的一切板,用黎巴嫩的香柏树作桅杆;用巴珊的橡树作你的桨;用象牙作你的舱板,就是基提海岛台阶的女儿;西顿和亚发的居民作你划桨的;你的智慧人作掌舵的;海上一切的船只和水手,都在你那里交易;他施的船只接连成帮为你运货,你便在海心被大大充满,极其荣华。(以西结书27:4-9, 25)
这些话论及推罗,因为在圣言中,“推罗”表示在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方面的教会,这可从当按灵义来理解时,本章和接下来的第28章中关于它的细节明显看出来。由于“推罗”表示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所以经上描述了船只的细节,每个细节都表示有助于聪明,或通向聪明的这些知识或认知的某种品质。圣言与推罗的船只及其贸易有什么共同之处呢?
后面经上如此描述该教会的毁灭:
因你掌舵者的呼声,郊野就必震动,所有划桨的都必下船,海上的所有水手和掌舵的,都必为你痛哭。(以西结书27:28-30; 以赛亚书23:14-15)
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中,经上同样描述了巴比伦在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方面的毁灭:
一时之间,这么大的财富就被摧毁了;一切船主,一切乘船的和水手们,都喊着说,哀哉,哀哉,这大城巴比伦,凡有船在海中的,都成了富足。(启示录18:16, 17, 19)
可参看下面的解释。在以下经文中,“船”也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约伯记:
我的日子急速过去,它们逃走,不见良善,它们乘渴望的船掠过。(约伯记9:25-26)
诗篇:
乘船下海,在多水中做生意的,这些人看见耶和华的作为,并祂在深处的奇事。(诗篇107:23-24)
以赛亚书:
众海岛必倚赖我,他施的船只领先,将你的众子从远方带来。(以赛亚书60:9)
诗篇:
列王一同聚集,他们就惊惶;你用东风打破他施的船只。(诗篇48:4-7)
以赛亚书:
哀号吧,他施的船只。(以赛亚书23:1, 14)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民数记24:24; 士师记5:17; 诗篇104:26; 以赛亚书33:21)。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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