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00.“丢在地上,树的第三部分被烧了”表示对那些处于教会内在和唯信的人来说,构成教会之人的对真理的一切情感和感知都灭亡了。“雹子与火搀着血”所丢在的“地”表示那些处于教会内在和唯信的人中间的教会。这些人是神职人员(可参看AR 398节)。“第三部分”表示在真理方面的一切或所有,正如“第四部分”表示在良善方面的一切或所有(AR 322节)。“三”表示一切或所有、完全和完整(参看AR 505节);因此,“第三”,也就是“第三部分”所表相同。“被烧了”表示灭亡,在此表示通过“雹子与火搀着血”所指的源于地狱之爱的虚假而灭亡(参看AR 399节)。“树”表示人;由于人之为人,凭的是属于意愿的情感和属于理解力的感知,所以这些也由“树”来表示。人与树之间也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因此,天上会出现树木的乐园,这些树对应于天使们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感知;同样,地狱的某些地方照着那里居民的欲望和由此而来的思维也有结坏果子的树木森林。“树”一般表示在其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感知方面的人,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以西结书:
田野的一切树木都必知道,我耶和华使高树矮小,矮树高大,青树枯干,枯树发旺。(以西结书17:24)
耶利米书:
倚靠耶和华的,那人有福了;他必像树栽于水旁,而且结果不止。(耶利米书17:7, 8)
诗篇:
以律法为快乐的人是有福的;他要像一棵树栽在溪水旁,按时候结果子。(诗篇1:1-3)
又:
结果的树木,你们当赞美耶和华。(诗篇148:9, 12)
又:
耶和华的树满了。(诗篇104:16)
马太福音:
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马太福音3:10; 7:16-20)
又:
你们或以为树好,果子也好;树坏,果子也坏;因为凭果子就能认出树来。(马太福音12:33; 路加福音6:43, 44)
以西结书:
我必点火,吞灭一切青树和一切枯树。(以西结书20:47)
由于“树”表示人,所以经上规定:
在迦南地,可作食物的树的果子要受割礼。(利未记19:23-25)
还规定:
当有城被围困时,他们不可举斧头砍任何结好果子的树。(申命记20:19-20)
以及:
在住棚节,他们拿美好树上的果子在耶和华面前欢乐。(利未记23:40, 41)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经文,它们因数量太多,在此不再引用。
SS85.从圣言来说明以下事实纯粹是浪费时间,即:这种看似重复同一件事的表达方式贯穿整部圣言,因为这会占用大量篇幅。但为了消除疑惑,我想引用有“公义和公平”、“民族和人民或百姓”、“欢喜和快乐”等词语的一些经文。公义和公平(译注:公平经上有时译为典章,审判,判断,判语)成双成对出现的经文如下:
那城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以赛亚书1:21)
锡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赎,其中回转的人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惟有万军之耶和华因公平而崇高,圣者神因公义显为圣。(以赛亚书5:16)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治理他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当守公平、行公义,因我的救恩临近,我的公义将要显现。(以赛亚书56:1)
他们好像行公义的民族,不离弃他们神的典章,向我求问公义的审判。(以赛亚书58:2)
你必凭公平、公义、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耶利米书4:2)
荣耀的那一位必以此为荣耀,就是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9:24)
你们要施行公平和公义,那以不公义盖房,以不公平造内室的有祸了。你的父亲也施行公平和公义吗?那时他得了福乐。(耶利米书22:3, 13, 15)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他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33:15)
人若是公义,行公平公义的事。(以西结书18:5)
恶人若转离他的罪恶,行公平公义的事,他们以前的行为必不被记念;他行了公平公义的事;必定存活。(以西结书33:14, 16, 19)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慈爱、怜悯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惟愿公平如水流下,使公义如洪流滔滔。(阿摩司书5:24)
你们却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茵陈。(阿摩司书6:12)
耶和华要为我辨屈,为我行审判;祂必领我到光明中,我必得见祂的公义。(弥迦书7:9)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公平如同大深渊。(诗篇36:6)
耶和华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耶和华要按公义审判你的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诗篇72:2)
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诗篇89:14)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 164)
迦得施行耶和华的公义,和他与以色列所立的典章。(申命记33:21)
真理的灵要为公义和为公平指证世人。(约翰福音16:8–10)
还有其它类似经文。经上之所以如此频繁地提到“公平”和“公义”,是因为“公平”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因此,“行公平公义”表示基于真理和良善行事。“公平”之所以论及真理,“公义”之所以论及良善,是因为主在属灵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平”,在属天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214—215节)。由于“公平”论及真理,故在一些经文中,我们读到:真理和公义(如以赛亚书11:5; 诗篇85:11; 以及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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