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92.启8:3.“另有一位天使拿着金香炉,来站在祭坛旁边”表示属灵敬拜,属灵敬拜是通过信之真理由仁之良善产生的,或说通过信之真理出于仁之良善。天使站在旁边的“祭坛”和他手中拿着的“金香炉”表示出于属灵之爱对主的敬拜,这种敬拜通过信之真理出于仁之良善。以色列人有两种祭坛,一种在会幕外,一种在会幕内;会幕外的祭坛被称为“燔祭坛”,因为燔祭和祭物献于其上。会幕内的祭坛被称为“香坛”,也被称为“金坛”。之所以有两种祭坛,是因为对主的敬拜来自属天之爱和属灵之爱;那些在祂属天国度里的人出于属天之爱来敬拜;而那些在祂属灵国度里的人出于属灵之爱来敬拜;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前文(AR 387节)。关于这两种祭坛,可参看以下摩西五经中的经文:关于燔祭坛(参看出埃及记20:24-26; 27:1-8; 29:36-43; 39:38-39; 利未记6:8-12; 8:11; 16:18, 19, 33-34);关于香坛(参看出埃及记30:1-10; 31:8; 37:25-29; 40:5, 26; 民数记7:1)。约翰看见祭坛、香炉和香,不是因为这些东西存在于天堂中,它们只是代表那里对主的敬拜;而是因为这些东西设立在以色列人当中,因而在圣言中经常被提到;该教会是一个代表性教会,因为他们敬拜的一切都代表、因而表示主的神性属天和属灵事物,这些事物属于祂在天堂和地上的教会。
因此,以下经文中的这两种祭坛在圣言中所表相同,诗篇:
求你发出你的亮光和真理,好让它们引导我到你的居所;我要走到神的祭坛,到神那里。(诗篇43:3, 4)
又:
耶和华啊,我要洗手表明无辜;才环绕你的祭坛;我要使称谢的声音被听见。(诗篇26:6, 7)
耶利米书:
犹大的罪是用铁笔写在他们的心版上和你们的坛角上。(耶利米书17:1, 2)
诗篇:
神是耶和华,祂光照我们;理当用绳索把节期供物绑到坛角。(诗篇118:27)
以赛亚书:
当那日,在埃及地中间必有一座坛献给耶和华。(以赛亚书19:19)
“在埃及地中间必有一座坛献给耶和华”表示出于属世人里面的爱对主的敬拜。何西阿书:
荆棘和蒺藜必长在他们的祭坛上。(何西阿书10:8)
此处“祭坛”表示出于邪恶和邪恶之虚假的敬拜。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27:9; 56:6, 7; 60:7; 耶利米哀歌2:7; 以西结书6:4-6, 13; 何西阿书8:11; 10:1, 2; 阿摩司书3:14; 诗篇51:18, 19; 84:2-4; 马太福音5:23, 24; 23:18-20)。
既然“祭坛”代表、因而表示对主的敬拜,那么很明显,在启示录的此处,以及别的地方,“祭坛”不是指别的东西;如:
我看见在祭坛底下,有为神的圣言被杀之人的灵魂。(启示录6:9)
又:
天使站着说,将神的殿和祭坛,并在殿中礼拜的人都量一量。(启示录11:1)
又:
我听见另一位天使从祭坛中说,你的判断又真实又公义。(启示录16:7)
由于主降世时,废除了主要在这两种祭坛上执行的代表性敬拜,因为祂自己打开了教会的内层,所以在以赛亚书,经上说:
当那日,人必仰望他的制造者,他的眼目重看以色列的圣者,他必不仰望祭坛,就是自己手的作为。(以赛亚书17:7, 8)
SS49.至此,我已说明,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圣言在它的神圣和完全之中。现在我需要解释一下字义上的圣言也在它的能力之中。神性真理的能力在天上和地上何等之大,是何性质,这从《天堂与地狱》一书(228—233节)关于天堂天使的能力的说明清楚可知。神性真理的能力主要针对虚假和邪恶,因而针对地狱。抵制这些必须利用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此外,主也是通过一个人所拥有的真理而获得拯救他的能力;因为人通过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被改造和重生,同时被带出地狱,引入天堂。主在应验了圣言的一切,直至它的末端之后,甚至在祂的神性人身方面也取得这种能力。
这就是为何当主即将通过十字架受难来应验剩下的事时,祂对大祭司说:
从今以后,你们要看见人子,坐在那权能者的右手边,驾着天上的云降临。(马太福音26:64; 马可福音14:62)
“人子”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天上的云”是指字义上的圣言;“坐在神的右手边”是指通过圣言而来的全能(也可参看马可福音16:19)。在犹太教会,拿细耳人和参孙代表通过真理的最外在形式而来的主之能力;论到参孙,经上说他自出母胎就作了拿细耳人,他的能力在于他的头发。拿细耳人和拿细耳的职分也表示头发。
参孙的能力在于头发,对此,他自己说得清清楚楚: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像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知道为何要设立拿细耳的职分(拿细耳的职分表示头发),或参孙的力量为何来自头发,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表示什么。“头”表示天使和世人通过神性真理从主获得的天上智慧;因此,“头发”表示最外在形式上的天上智慧,以及最外在形式上的神性真理。
出于与天堂的对应关系,这就是“头发”的含义,所以拿细耳人有这样一个条例:
他们不可剃头发,因为这是神归在他们头上的拿细耳职分。(民数记6:1–21)
由于同样的原因,经上规定:
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怒气发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
由于来自对应关系的这层意义,头发如此神圣,甚至经上在描述人子,就是圣言方面的主时,如此描述祂的头发:
它们白如羊毛,白如雪。(启示录1:14)
同样的话论及“亘古常在者”(但以理书7:9)。关于这个主题,也可参看前文(35节)。简言之,神性真理或圣言的能力之所以在字义中,是因为在那里,圣言在它的完全之中,还因为主的两个国度的天使和世人一起并同时在字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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