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388.启8:1.“羔羊揭开第七印的时候”表示主对教会状态,因而对那些在祂属灵国度里的人之生命状态的检查,就是那些处于仁及其信的人,在此是那些处于唯信的人。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这一点可从当按灵义来理解时,本章的一切细节明显看出来。因为本章直到第16章论述了属灵国度的居民,或那些处于对邻之爱,由此处于聪明的人,如前所述(AR 387节)。但由于如今他们说“仁爱”,不说对邻之爱,说“信仰”,不说聪明;而此处没有对那些处于仁爱,由此处于信仰之人的任何检查,因这些人属于那些在天堂里的人,所以此处是对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作出检查。唯信也是与仁分离之信,因为没有结合(参看AR 417节)。“揭开印”表示检查生命状态,或也可说,检查教会的状态和由此产生的生命状态(参看AR 295, 302, 309, 317, 324节)。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 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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